作文梗概

作文梗概(精选96篇)

时间:2023-06-09 14:32:47

  作文梗概(1):

  《母亲不是我的仆人》是一部学校励志小说,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克服一系列挫折的心理长大过程。

  一个五年级的张,原先是一个城市男孩。他既自私又蛮横。他一生各方面都依靠母亲,有一点不开心就发脾气。之后因为我妈怀孕了,我爸在首尔工作,阿章临时去乡下和我舅舅住。

  离开父母的庇护后,阿张一开始很开心,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很快就出现了。在学校,他要么把作业忘在家里,要么因为没穿油漆被教师处罚,被同学取笑。在舅舅家,表哥对阿章充满敌意。表哥经常对他说:“我不明白你母亲是不是你的仆人,但我母亲不是。”

  来到农村后,阿章的生活一团糟。张心里异常失落,异常怀念以前在家里的生活。他以为以前在家的时候,什么都不用操心。他母亲会帮他准备所有他应当带的东西,帮他把房间收拾得干净整洁。这时,他意识到自我过去成绩优异,成了全班最喜欢的班长。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母亲在他背后默默的奋力,但他从来没有注意到母亲的辛苦,也从来没有感激过她。

  从此,阿章奋力学习独自应对生活,尽力解决自我遇到的各种问题。尽管一路磕磕绊绊,但他经受住了读书、守信、诚实的考验,逐渐长大为一个独立、勇敢、节俭、关爱的小男子汉。

  在小说的结尾,阿张意识到作为一个学生,他应当从小培养良好的习惯,塑造独立的人格,然后长大后才能成为自我生活的主人。这一天,阿章回来了,他最终骄傲地对母亲说:“母亲,我能!我阿章靠自我的力气也能做好!”

  作文梗概(2):

  战国时候,秦国最强,常常进攻别的国家。

  有一回,赵王得了和氏璧着个无价之宝。秦王明白后,写信说愿意用十五座城来换璧。赵王看后,立即找来蔺相如商量对策。蔺相如说他愿意带着和氏璧去与秦王交谈。在秦国,蔺相如明白秦王没有拿城换璧的诚意,借故说璧有小毛病,拿回和氏璧,并说和氏璧是个无价之宝,要举行一个仪式。与秦王谈完后,蔺相如立即将和氏璧偷偷地送回赵国。秦王明白后没有办法,只得将蔺相如送回赵国。这次,蔺相如立了功,做了上大夫。

  几年后,秦王约赵王在渑池见面。赵王只好带着蔺相如来到渑池。

  在渑池会上,赵王被迫为秦王鼓瑟了一段,秦王立即叫人记录下来。蔺相如看了,也强迫秦王为赵王击了缶,蔺相如也叫人记录下来。秦王明白廉颇已经在边境做好了准备,只好让他们回去,这下蔺相如做了上卿。

  廉颇明白后,十分不服气,扬言要让蔺相如下不了台,蔺相如只好处处避让。

  之后蔺相如说:“秦国之所以不赶进攻赵国就是因为武有廉颇,文有蔺相如,如果我俩闹不和,国家必定兴亡。”廉颇听后十分懊悔,于是他负荆请罪,得到了蔺相如的原谅。

  从此他俩成为好朋友,共同治理赵国。

  作文梗概(3):

  《幼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是高尔基真实的幼年生活。

  阿廖沙是小说的主人公,他是一个善于观察的小孩,能变别好与坏,即使在外祖父和两个舅舅的影响下,依然有勇气和信心,并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下和外祖母的宠爱下,逐渐长大为一个善良,坚强,正直和充满爱的人。

  阿廖沙三岁丧父,母亲带他到外祖父家生活。而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令人窒息的家庭。在这个家庭中父子、兄弟、夫妻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六亲不认,甚至为一些小事常常争吵斗殴。外祖父有着矛盾复杂性格,他内心有善良的一面,但又喜怒无常,且脾气暴躁,毒打外祖母,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幸好外祖母对他很慈爱,给他讲传说、童话和民间故事,并且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但她却独自承受着一切生活压力,毫无怨言。母亲被迫改嫁,几年后也因病去世了。外祖父破产后,阿廖沙被迫流落人间,开始了独自谋生的生涯。

  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生活,结识了好多朋友彼得大叔“好事情”……

  你读过这本书吗?如果没有,那就赶快读一读吧!让我们一齐去了解,阿廖沙三岁至十岁的幼年生活。

  作文梗概(4):

  利用假期的时间,我阅读了《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写了:那年,我十一岁。在鲈鱼捕捞开放日的前一个夜晚,我跟着父亲去附近湖中的一个小岛上钓鱼。过了好才一段时间,我最终钓到了一条大鲈鱼。父亲划了一根火柴,看了看手表,距离开发捕捞鲈鱼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父亲要我把鲈鱼放回湖中。我把乞求的目光投向了父亲。

  尽管没有人看到我们,更无人明白我的在什么时候钓这条鲈鱼的,可是父亲不答应。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这条鲈鱼放回湖中。

  转眼间三十年过去了,我已经是一位著名的建筑设计师了。那晚以后,我再没有钓到著名大的鲈鱼了。可是,在人生的旅途中,我却不止一次次地遇到了与那条鲈鱼相似的诱惑人的“鲈鱼”当我一次次面临道德抉择的时候,就会想起父亲以往告诫我的话:道德只是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际起来却很难。一个人要是从小受到这样严格的教育的话,就会获得道德实际的勇气和力气。

  三十年前,给我留下了十分久的回忆和终身的启示。

  作文梗概(5):

  爱,一个多么熟悉的字,但爱是什么样的呢?读完这本《爱的教育》后,我找到了答案。我们都在爱的海洋里,感受着爱,享受着爱。但书中人与人之间的爱,却让我感动不已!

  这本书是人们公认的世界级名著——原名《心》。它以日记的方式讲述了一位四年级的男孩,安利柯从四年级十月份开学的第一天一向写到第二年七月份,在他身边发生了各种各样感人的小事,教师在课堂读的每月故事,父母亲在他的笔记本上写的劝诫文章,他还有一群心地善良的同学。班长是个热心小孩,当他明白克洛西的父亲是服刑回来的时候,他为了保护同学的自尊心,替洛克西保守住这个秘密;卡龙每当看见有人欺负弱小,他都会挺身而出。诺比斯和贝谛因为小事而吵架,但在家长的引导下,他们两人却成了最要好的同桌。毕业时安利柯和他的同学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自我的`教师和校长,心中充满了敬佩之情。

  这本书中的每一场故事都写出了人与人之间深深的爱意,大至国家,小至父母,师长和朋友。每一件事都触动了我们的心弦;每一篇章节都值得人们地深思;每一个每月故事都感人肺腑。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最伟大的爱,无处不使人惊叹。

  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缺少爱,但这却是我第一次直白地感受到爱的纯洁和伟大!

  作文梗概(6):

  在美国街道的一角,住着马奇一家。马奇太太有四个女儿,大女儿梅格,一个对感情充满向往的大姑娘,二女儿乔,一位风趣幽默的“假小子”,三女儿贝思,一个大家眼中的乖乖女,小女儿艾美呢?则是优雅同时又有一些小自私的女孩。

  可就是这样快乐的一家,上帝却未曾着想,引发了战乱,马奇先生为了国家,为了这个小小的家,义无反顾地走入了战场,去当随军牧师,这让这个家中的女人们都替他担忧,生怕在未来某一天听到他的死讯。

  日子并没有因为马奇先生的离开,停下匆匆前行的脚步,家中的人虽然担忧他,但在马奇太太的谆谆善诱下,家中一向坚持着一种有威信、异常活跃而又自律的生活。

  上帝再一次破坏了她们这种平静而又完美温馨的生活——马奇先生得了病,马奇太太不得不赶往华盛顿布兰克医院。家中的四位小妇人都开始各持一职,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可是,到了后期,大家都松懈了,除了三女儿贝思在坚持外,她的姐妹都给自我放了一个长假。当她们都觉得生话是如此简单愉快时,贝思因为帮忙赫梅尔一家罹病了,她得了猩红热,虽然大家都很后悔,很心痛,奋力为贝思做力所能及的事,小贝思在生病之时还不忘把没得过猩红热的艾美送走,把命运凄惨的破布娃娃安娜放在身边,在简短的清醒之余给父亲写信,但就是善良,善解人意的她,虽然从鬼门关中回来,但也还是没有躲过病魔的侵袭,留下了病根。

  贝思好转之后,马奇先生也回到了家人身边,这可所谓是双喜临门。这时的布鲁克先生深深爱上了梅格,两人就成了一爱人,沉入了爱河,艾美和劳里成了一对快乐的佳人,乔也找到了自我的另一半,但在这完美的日子中,仅有贝思消散在了人世,却没有消散在姐妹、父母、左邻右舍的心中。

  《小妇人》在最终写到:我们要过的生活其实十分简单,简单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快乐。自制在那里并非等于失去自我,而更是一种自我的选择。就像书中的四姐妹,经历过人间疾苦、快乐过后,最终在人生的海洋中找到了属于自我的彼岸。

  作文梗概(7):

  《青铜葵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活力奉献、心爱备至的长篇纯美小说。

  这是一个亲情故事,一个异常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葵花自幼便失去了母亲,在一次措不及防的意外中,葵花的父亲失足跌入水中,失踪了。命运的抉择,也是葵花在老槐树下的选择让年幼的葵花踏进青铜家贫穷而温暖的庭院。

  他们一齐生活,一齐长大。当家里只能供给一人上学时,聪明的青铜使用妙计把机会留给了葵花;为了妹妹能够照上一张相,青铜自愿冒着风雪站在街头卖芦花鞋赚钱;为了让舞台上的葵花更夺目,青铜做起了女红——一条美丽、纯净、神秘而华贵光亮的冰项链……青铜,一个哑巴哥哥,把爱化成甘霖,在沉默中无微不至的呵护这上天赐给他的好妹妹葵花。

  火灾、水灾、蝗灾,种种苦难接踵而来,然而一家老小相与扶助、相濡以沫,从容地渡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年纪已大的奶奶为了让孙子孙女穿上厚棉服,不辞辛劳,不分昼夜的采摘棉花,最终还是未等织完,奶奶就已倒下了。

  在这之后,青铜葵花又度过了一段短暂的快乐,但大美总有残缺,命运的轮船来到了,趁着青铜出门的时日,接走了葵花……

  最终有一天,青铜再一次真切地望见了熟悉的身影,他的泪水泉涌而出,用尽平生最大力气喊了声“葵花”。爱让一个哑巴,说出了话。

  痛苦也是爱着,也请尊重痛苦,青铜葵花,一对兄妹,一件杰作,一生不弃。始于相见,最终相见。

  作文梗概(8):

  晋察冀边区北部的芦花村里,12岁的小雨来总喜欢和他的小伙伴们一齐到村边的还乡河里耍水。到了秋天,父亲让雨来上了夜校。第一堂课,教师教他们轻轻地念:“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我的——祖国。”

  一天上午,雨来一个人在家,交通员李大叔匆匆的跑了进来,说日本鬼子在抓他。小雨来没有多想,赶紧把李大叔安置到家里的地道里,然后使劲全身力气挪动那口大缸,把洞口封上,抄起课本跑到院子去了,这时就听见鬼子在大街上几里哇啦的乱叫,之后就闯进雨来家院子,把雨来团团围住。鬼子可真凶啊!为了套出李大叔的行踪,鬼子一会用绳子把雨来绑起来,一会儿用糖果和金戒指哄骗,一会儿又用刺刀吓唬他,一会动起手来,把雨来打得鼻青脸肿。

  可是,小雨来始终都是一句话:“我在屋里,什么也没看见!”于是,穷凶极恶的日本鬼子最终不耐烦了,露出了狰狞的凶残面目:“拉到河边,枪毙!枪毙!……”“砰,砰……”。几声枪响过后,村里的人们以为小雨来已经牺牲了,纷纷跑出家门,到河边寻找雨来的尸体。人们一边寻找一边呼唤:“雨来,雨来,你在哪里?”突然,河中心的芦苇丛里露出了一个小脑袋。“雨来,雨来……”人们兴奋的呼喊着。原先,小雨来趁鬼子不防备,不等鬼子开枪一头扎进了水里。鬼子再开枪,小雨来早就没了踪影。机智勇敢的小雨来,不愧是抗日英雄啊!

  作文梗概(9):

  东胜神州傲来国有一座花果山,山顶耸立着一块仙石,受日精月华,产下一石猴。石猴身手不凡,异常勇敢,被推为水帘洞洞主。之后,石猴四海拜师求艺,在西牛贺州得到菩提祖师的指授,得名孙悟空,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一个筋斗云,可行十万八千里。归来后自号“美猴王”,去东海龙宫借兵器,得大禹定海神针,化名“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重一万三千五百斤。又去阴曹地府,反猴属名称从生死簿上勾销。龙王、地藏王去天庭告状,玉帝欲遣兵捉拿。太白金星提议,把孙悟空召入上界,授他做弼马温,在御马监管马。猴王开头不知官职大小,后知实情,觉得委屈了自我,于是打出天门,回到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

  玉皇大帝派李天王率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美猴王连败二郎神、哪吒二将。太白金星二次到花果山,请孙悟空上天做齐天圣,管理蟠桃园。孙悟空偷吃了蟠桃,又搅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盗食了太上老君的金丹逃离天宫。玉帝再派李天王率天兵捉拿,双方争持不下,观音菩萨举荐灌江口二郎真君助战。孙悟空与二郎神赌法斗战,不分胜负。太上老君使暗器击中悟空。悟空被擒。玉帝使刀砍斧剁、火烧雷击,不能损伤悟空毫毛。太上老君又反悟空置丹炉锻炼,七七四十九日开炉,孙悟空依然无伤,在天宫大批出手。玉帝请来佛祖如来,反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饥时,给他铁丸子吃,渴时,给他熔化的铜汁喝。

  如来因南赡部州贪淫乐祸,多杀多争,派观音菩萨去东土寻取经人,去西天取经,劝化众生。观音菩萨在流沙河、云栈洞、五行山分别度化沙悟净、猪悟能、孙悟空三人,将来做东土取经人的徒弟,又度白龙给取经人做脚力。

  唐太宗开科取士,海州陈光蕊中得状元,被丞相之女殷温娇抛球打中,做了佳婿,但在去江州上任征途中被贼艄刘洪、张彪谋害。殷温娇产下一子,抛流江中,被金山寺法明和尚所救,取名江流,十八岁受戒,法名玄奘。后母子相见,报了前仇。

  泾河老龙因赌卦少降雨水,触犯天条当斩,求唐太宗救命。魏征丞相梦斩泾河龙,太宗魂被追入阴司对证,还生后修建“水陆大会”,请陈玄奘主行法事,开演诸品妙经。观世音显像,指化陈玄奘去西天取真经。唐太宗认玄奘做御弟,赐号三藏。

  作文梗概(10):

  北宋末年,岳家庄庄主岳和喜得贵子,取名为岳飞。岳飞满月时,黄河发大水淹没了岳家庄,岳飞的母亲抱着岳飞坐在一口大缸里逃到了麒麟村。

  岳飞七岁开始识字。一日,岳飞在学堂写下了一首诗,教师周侗看到后十分高兴,决定收岳飞为徒弟。岳飞从此单日练武,双日学文,勤学苦练,最终学到师傅十八般武艺。

  之后,岳飞参加比武,获得武状元,开始为朝廷效力。岳飞带兵严格,治军严禁,人称他麾下的军队为岳家军。

  北方的金国对宋朝虎视眈眈。一日,金兀术带兵进军中原。当大军快到八盘山时,大元帅命令岳飞带领八百精兵到八盘山设伏,一举取得了胜利。随后的几场战役中,岳家军虽然遇到不少困难,但都克服了,捷报频传。金兀术的人员锐减至五千人,金兀术恨不得杀死岳飞。

  金兀术买通秦桧夫妇,让他们在皇帝面前陷害岳飞。宋朝皇帝听信了秦桧的谗言,以为岳飞有谋反之心,连下十二道圣旨急召岳飞进京。最终,岳飞和儿子在风波亭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杀害了。

  岳飞死后二十多年,宋孝宗为岳飞平反,还为岳飞俢建了一座岳王庙,庙前还有秦桧夫妇的跪相,让他们永受世人的唾骂。

  作文梗概(11):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课外书。真是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海伦的小女孩儿,出生在一个快乐的家庭,可是好景不长命运捉弄人,在一次猩红热后,她成了一个盲聋人,虽然生活很困难,可是这些挫折打击并没有让她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在不断地奋力下,她以超出常人的毅力、学习、坚持,成功进入哈佛大学,并顺利毕业。创造了一生的神话,这一颗不会放弃的心,和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学习。

  读了这篇,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海伦一生中理解了许多挑战,坚持应对困难。最终在黑暗中有了光明。海伦教了我们怎样坚持,应对困难不要放弃。既然盲聋人能做成的事,我们正常的人岂能办不到?

  那一次,学校要举行运动会。我和我们班的同学代表班级参加长跑比赛。因为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比赛。我们都很紧张。可是我想到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每一天坚持都在操场上跑两圈回家,可是我同学满不在乎,把这件事已经忘到九霄云外了。到了比赛的日子,我们在比赛场上奋力地奔跑,最终我获得了二等奖,我明白这都是海伦精神在鼓励着我前进!

  还有一次,我练习骑车,看到别的小伙伴骑着车玩得那么出色、那么得心应手,我以为很容易,我就试了试,一下、两下,当我再骑一下时,我和自行车摔倒在地,惹得众人大笑,我很狼狈,我很生气,准备放弃时,想起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又开始反复练习,摔倒再起来骑,倒了再骑…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我最终学会骑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海伦精神将永久激励我前进!

  作文梗概(12):

  《幼年》高尔基自转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写的是高尔基从三岁到十岁这段生活。

  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就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外祖父家住在尼日尼——诺弗哥罗德城。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之后,开染坊,成了小业主。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开始衰落,由于家业的衰落,外祖父变得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嫁妆不断争吵。

  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他,感到他的眼里充满敌意。一天,他把一块白桌布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场大病。从此,阿廖沙就开始怀着不安的心境观察周围的人们,他的母亲由于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还有另一种人,另一种生活。每逢节日的晚上,就会唱歌跳舞。这一切使阿廖沙既感到欢乐又感到忧愁。在这些人中,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最深。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总会战胜恶。

  在贫病交加中,阿廖沙的母亲去世了。从此,阿廖沙告别了幼年。

  作文梗概(13):

  你们明白吗?别人的阿姨对自我的侄女都百般温柔,可是小海蒂的阿姨却把她直接扔给远在阿尔卑斯山上的爷爷,爷爷打量着眼前这一个金黄色头发、蓝眼睛,又异常开朗的小女孩真的是自我的孙女吗?从此故事就开始了。

  爷爷把小孙女领进门对她说:“你今日想睡哪睡哪,反正不关我的事。”到了晚上,小海蒂选择跟小山羊一齐睡觉,可是刀子嘴豆腐心的爷爷正远远地望着她。第二天小海蒂一齐来,爷爷就给她接了一大碗山羊奶,从来没有喝过山羊奶的小海蒂,可是一会儿就把那一大碗的山羊奶给喝完了。放羊娃彼得准备去放羊,小海蒂也跟着过去了,在那她第一次感受到阳光光的温暖,中午小海蒂把自我的一大块中午饭给了彼得,这一天晚上小海蒂发现了阁楼就用干草做成一张床便睡上去了。

  这样的生活可是几天就被可恶的阿姨给打破了,她明白爷爷不会让她走便骗走了小海蒂,爷爷明白了连忙去追,可是已经晚了,小海蒂被送到从小到大都孤身一人的贝拉拉家,她和贝拉拉成为了好朋友,有一次小海蒂患上了思乡病,那里的人只好把小海蒂送回了爷爷身边,她把自我存的面包给了住在半山腰那儿的奶奶那,而克拉拉奶奶,把克拉拉送到爷爷那儿,渐渐的一只蝴蝶落在了克拉拉的脚上,小海蒂惊奇地发现克拉拉能走路了,一次克拉拉的父亲明白了便赶来了。

  这次他看见自我的女儿能走路了,这本书就在父女俩拥抱的时候结束了。

  作文梗概(14):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对富豪兄弟因一件事起了争执,于是用一张面值百万英镑的现钞来打赌,看这张钞票究竟会给人带来无尽的财富,还是只是一张一文不值的“小纸片”。

  很快,从美国来的亚当进入了富豪兄弟的视线。亚当是一个船上的办事员,而这艘船在海上触礁沉没。他靠给其他船只做工来抵押船票才到了英国。此刻他只是一个身无分文、饥饿难忍的人,这样一个穷人是再适合可是的人选了。

  富豪兄弟给亚当百万钞票,并约定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能够任意使用,但一个月后必须把钞票原封不动的还给富豪。这样就能够得到富豪为他供给的任何一份他想从事的工作。

  亚当糊里糊涂的理解了约定。亚当拿了钞票,可他无论出去吃饭还是购买服装,都会因衣衫褴褛而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百万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相关的费用都能够减免,因为在他们看来亚当是富豪,并且根本没有人能够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不久,报纸上刊登出美国有一位着装怪癖的百万富翁光临英国的消息。一下子,亚当成了整个社会的焦点,无论是公爵、富商,都以和亚当交际为荣。许多年轻姑娘更是为了吸引亚当的注意,而彼此之间争风吃醋,亚当就这样成为了英国人尽皆知的人物。

  可是不久,亚当陷入了困境中。先是他欠下的债越来越多,之后饭店服务员和他开玩笑,将百万钞票藏了起来,瞬间股市大跌,要债的人挤满了整个饭店……

  好的是,一个月的期限最终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钞票还给了富豪。但他并没有理解富豪给他安排的工作,因为经历了大起大落,亚当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求,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也得到了许多。

  作文梗概(15):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欧洲社会奉行拜金主义,人们躲避崇高,自甘平庸,一味追求物质生活。罗曼。罗兰为了唤醒世人,让人们呼吸英雄们的气息,先后写成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等名人传记。他期望经过展现伟人们的曲折人生,为人们树立战胜苦难的榜样,以帮忙人们获得心灵上的支撑,进而创造不风俗人生。

  贝多芬是一名德国著名的作曲家、钢琴家、音乐家,他的一生遭遇过无数的坎坷和痛苦。如“《欢乐颂》课文主要写《第九交响乐》时,贝多芬还是拿不定主意,直到《第九交响乐》完成的最终一刻,他还想将《欢乐颂》放到第十或第十一交响乐中。”贝多芬在青年时候双耳就失聪,他虽然创造出了美妙且完美的音乐,却不得不忍受无声的痛苦。贝多芬一向处于贫穷、孤独的不幸之中,可是他以顽强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的困难,重重险境,但贝多芬并没有向厄运低头。虽然命运带给他的是苦难,但他却将苦难比喻成了欢乐的乐曲,例如:“《辉煌的成功》虽然感情将贝多芬遗弃了,但成功已经悄悄来到了他的面前,1810年,贝多芬的作品已经在欧洲广为流传,荣誉纷至沓水。”贝多芬的作品,永存于世。

  贝多芬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他的一生是悲惨的,

  深受疾病,贫困和情感的折磨。可是,贝多芬没有向命运妥协。

  他双耳失聪的情景下,凭着超凡的毅力和斗志,继续创作出不朽的作品。贝多芬以自我的人生历程证明:人仅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住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住自我的命运。

  作文梗概(16):

  今日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明朝吴承恩的著作——《西游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孙悟空出世拜师大闹天宫,这是全书最精彩的章节,热闹非凡,孙悟空上天入地好一段折腾,将他反抗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唐僧西天取经路上先后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个徒弟,并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作品曲咋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的矛盾,经过取经人和妖魔的斗争及神佛语与妖魔之间的关系,表现了人们群众战胜困难的乐观精神和封建时代的统治阶级统治的腐朽、程序的混乱。

  其中大闹天宫这一段是我最喜欢的,孙悟空因为玉帝给他了一个最小的官职而愤怒不己,于是,孙悟空就一个筋斗云回到花果山上,玉帝派李天王与哪吒住那孙悟空,但他们两个都无法打败孙悟空,就回去说给玉帝听,太白金星说不如给他一个有名无禄官职,可是孙悟空在蟠桃大会上捣乱,自我又逃回花果山来,玉帝派二郎神等人捉拿妖猴,太上老君准备把他练成仙丹,但孙悟空铜头铁臂,刀枪不入,反而练成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最终,孙悟空却被如来,用五指山压住。

  这本书为什么让大家觉得好看?为什么那么的家喻户晓?因为他有生动的动作描述,炉火纯青的语言,才让故事生动起来。

  作文梗概(17):

  城南往事——讲述了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女孩在老北京的幼年。它用生动的笔墨描绘了一幅生动的画面,令人赏心悦目。幼年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虽然不如滚驴赛骆驼趣味,但心里还是觉得暖暖的。

  我读过了。这本书的作者是林。它讲述了林的新年生活。起初,简单朴实的生活场景,虽然平淡,却点燃了我内心的一丝温暖。她没有刻意表达什么,但动人温暖的场景总是在我脑海里闪过,让我念念不忘。

  每个人都有幼年,每个人都想留住幼年。林用文字写下了她的幼年。她的幼年有秀珍和马松陪伴,她不再孤独。看了林的故事,给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要珍惜幼年。

  书中,冈瓦布挂柳;树下枯叶;庙门上的老房子号;放在栅栏旁的破酒...印象最深的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讲的是惠安堂的一个疯女人,她母亲不让英子照顾她。英子很喜欢她。第二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哥哥答应和她一齐下海,偷别人的东西给他哥哥学习。但对于英子来说,他是自我的朋友。可是最终还是失去了这个朋友。

  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最难忘的书之一。它就像一个路标,打开了我的心扉。它就像阳光的光芒,让我逃离的心找到了方向。

  作文梗概(18):

  尼尔斯是一个很顽皮的小孩。故事开始的时候,父亲叫他在家里念书,尼尔斯想,就念一两页,然后去玩儿就行了。父亲从尼尔斯的眼神里看出了他的心思,然后说,你要一页一页把一整本书念完,我会跳着考你的。于是,尼尔斯只能乖乖地念书了。

  尼尔斯念着念着就睡着了。当他醒来的时候,看见母亲的箱子是打开的。不明白是谁打开的,因为母亲从不会让别人打开她的箱子。他吓得一动不动了,像被冻住了。然后他看见了一个小精灵,原先是小精灵打开的母亲的箱子。尼尔斯用一个网抓住了小精灵,小精灵拿出了三个宝贝,说:“把我放了,这三个宝贝就送给你。”尼尔斯移开了网,小精灵溜走了,尼尔斯又睡着了。尼尔斯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我变成了小精灵。他看见一群大雁从天空飞过。这让他想起了雄鹅莫顿,莫顿很喜欢跟随鸟类到外面旅行。于是,尼尔斯找到了立刻要起飞的莫顿,紧紧抓住它的脖子,开始了骑鹅旅行记。

  我觉得,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应当叫大拇指骑鹅旅行记。因为尼尔斯变成了个小精灵,就像大拇指一样。其实是大拇指跟着一只白鹅,跟随大雁去旅行了。我期望,我也能像尼尔斯一样能够骑着鹅去旅行,可是我要让一个小精灵把我和家人一齐变成小精灵,骑着一群鹅去旅行,要不然我会想念父亲母亲的。

  作文梗概(19):

  《鲁宾逊漂流记》是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写的一篇长篇小说。是作者以亚历山大.塞尔柯克在荒岛上真实的经历改写的。

  主人公”鲁滨孙.克鲁索”生在英国的一个中等资产阶级的家庭里,所以他小时小时候的生活不像其他小说里的那样艰苦。但他一心渴望航海,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便乘着一次外出,瞒着父亲出海去。前三次出海很顺利。但在第四次出海时,发生了意外,遇到了暴风雨。船上仅有他幸存了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在孤岛上,他用仅剩的食物在岛上种出了大麦、稻子,伐树制作家庭需要品,挖洞当成自我的家,捕捉并训练野山羊。以这样的形式度过了前期的困难,虽然这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寻找离开荒岛的办法。他花了半年时间做了一条大船,但船太大了,没法拖下水,他便继续寻找材料做一条小船。在寻找材料的途中,发现了食人族,所以,他之后更加警惕周围的事物。

  在第24年,他发现了一群人被野人当俘虏准备吃掉。他设法救人,但只救出一个,并给他命名为星期五。之后与星期五一同救出了星期五的父亲和一个西班牙人。之之后了一条商船。船上水手叛乱,鲁滨孙便帮忙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并和船长带着星期五回英国去了,把水手们和西班牙人都留在了岛上。

  鲁滨孙在岛上呆了一共28年,回到英国后过了许多年,鲁滨孙再次出海,走过荒岛时,荒岛不再是之前那个荒岛了。水手们和西班牙人都在岛上开始安家生活。鲁滨孙又送去一些移民,帮忙他们繁衍生息并满意的离开了小岛。

  作文梗概(20):

  兴趣是最好的教师,趣味数学摆脱原先传统数学课堂的枯燥,经过多媒体教学生动趣味的带动小孩的课堂进取性。趣味数学共十章,主要有奇妙的数,算数中的智慧,迷人的图形与空间,表字母代替数,推理的魅力,趣味的概率,形形色色的悖论,学习游乐园,数学家逸事等资料。数学是最重要的课程之一。数学也是所有学科中最趣味,最有魅力的课程课程之一。

  一位美学家曾说过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他就不存在数学的魅力,也是在这样发现它的魅力之所在的人就会十分喜欢它,而这本书对少女儿的智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训练。让小孩们一边思考,一边获得智能的提高和训练。这本书是一套综合性较强的,融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于一体的。亲子共读读物。被称为“世界上最令人爱不释手”的趣题集,有很多小孩对数学不感冒,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读不懂题,计算还能够,一遇到应用题就懵, 概念不理解,没办法举一反三,这个问题很多小孩都有,遇到题会做,可是,却不能够明白做题的原理是什么,这就是对概念把握不到位,遇到复杂的问题没有解决思路,这是因为没有掌握建模的概念。

  其实,很多问题都能够经过数学绘本来解决,比如兴趣培养这块,一开始就让小孩接触枯燥的数学公式,冰冷的数字符号,小孩肯定抵触。但如果从这些有意思的小故事开始,数学在小孩的脑海中将是另一番景象。而趣味数学,仅解决了小孩对数学的兴趣问题,还能潜移默化地积累数学知识、培养数感,养成数学思维,最重要的是能够提高小孩的阅读理解本事。

  作文梗概(21):

  阿廖沙三岁的时候失去了父亲,母亲瓦尔瓦拉把他寄养在他的祖父卡什林家里。 他的外祖父住在尼日尼——诺夫哥罗德城。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之后开染坊,成了小业主。他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衰落,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他母亲的嫁妆而不断的争吵。一天,他出于好奇,又受表哥的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生了一场大病。他的母亲由于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但在这个浑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一种人,另一种生活。那里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高利。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吉他,奏出动人心弦的曲调。小茨冈跳着民间舞,犹如恢复了青春。这一切使他感到了欢乐又感到了忧愁。

  之后,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招了两个房客。一个是提高的知识分子,绰号“好事情”,他是阿廖沙所遇到的第一个优秀人物,他给阿廖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另一个是抢劫教堂后伪装成车夫的彼得,他的残忍和奴隶习气引起了阿廖沙的反感。

  阿廖沙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久地离开了学校课堂。这时候阿廖沙母亲逝世,他埋葬了母亲以后,不久便到“人间”去谋生了。

  作文梗概(22):

  故事的主人公玛丽是一位从小不被父母宠爱的倔强娇纵的小姐,一场霍乱夺走了她的亲人和仆人的生命,但她并没有感到悲痛,她在乎的仅仅是会不会有新的仆人给她讲故事。玛丽成了孤儿,只好带着她那讨人厌的脾气来到了姑父克雷文先生的庄园,开始了她的神奇旅程。

  因为妻子去世,克雷文先生的庄园和主人一样变得死气沉沉,并且充满秘密,没有人愿意住在那里,更别说玛丽这位性格娇纵的小姐了。可女仆玛莎、花匠季元本和友好伶俐的知更鸟打开了玛丽久久关掉的心窗,在知更鸟的指引下,玛丽找到了开启秘密花园的钥匙。

  玛丽还结识了喜欢和动物交朋友的农家小子迪肯,一位从小丧母、长期卧床的小少爷柯林。

  在迪肯的带领下,他们一齐在秘密花园里耕种,使花园从此焕发出盎然生机,到处充满了大自然的魔力:树下的花朵洁白茂盛,像是下了场雪;玫瑰花鲜红艳丽,像是他们小脸蛋上的红晕;蜜蜂在花丛中嗡嗡直响,像是在给他们唱歌;小鸟和蝴蝶在“天空”翱翔;爬满墙的玫瑰藤,为花园添了几分特色而这些,都是他们向往的魔法,正是因为这些神奇趣味的魔法,使柯林和玛丽从脾气暴躁、极为古怪的小少爷和小姐,变成了愿意与其他人一样玩耍、懂得关心别人的欢乐小孩。春天到来,万物生长,秘密花园不仅仅奇迹般地重现生机,并且更加美丽。玛丽、柯林甚至克雷文先生心中的冰块,都被花园的独特魔法一点一点融化了。大自然用那神奇的魔法,创造了奇迹!

  作文梗概(23):

  从小生活在乡间的祥子,在18岁时父母去世,便来到北平靠力气拉车挣钱,省吃俭用,最终用三年时间。凑足了100块血汗钱,实现了他的梦想买了一辆自我的新车。

  在北平征战的时期,祥子,拉客人去了危险地带,却被士兵们拉去充军,士兵们夺走了他的一切,祥子趁势,趁军营混乱偷跑了,临走时牵了三匹骆驼作为对丢车的补偿。祥子用骆驼换了三十五大洋,之后生病时道出了与骆驼的关系,所以获得“骆驼祥子”的绰号,之后他在开车厂的刘四爷的家里安家,让刘四爷来保管它的30大洋。刘四爷的女儿虎妞很喜欢祥子。祥子在刘四爷那里拼命拉车,减短了车的寿命,刘四爷不满,祥子怒辞杨府,可杨家人异常刻薄,祥子不堪他们的侮辱,只干了4天就离开了。回到车厂,祥子喝了酒后糊涂办了错事,第二天,他遇上原先的主人曹先生,替他拉上了包月,他想要回存款,却被虎妞回绝了。祥子在曹家拉车很快活,直到虎妞去找他,虎妞谎称自我怀孕,想让刘四爷理解祥子,祥子不知所措。

  一天,他在茶馆里遇到了贫困的老马,小马二人,对靠个人奋斗能摆脱贫穷产生了怀疑。祭灶那天晚上,祥子被派来跟踪的孙侦探抢了所有钱,迫不得已,只能回刘家,刘氏也明白虎妞相中祥子,怕祥子带走其资产,要赶他走,虎妞和刘四爷撕破脸,和祥子走。祥子被迫结婚,得知虎妞没怀孕,他很生气,仅有只得无奈拉车养家。之后虎妞有了身孕,祥子冒雨拉车,结果大病一场。租了虎妞房子的小福子,时常来看望她。虎妞不满,逼小福子还钱,小福子下跪,二人才和好。几个月过去,虎妞难产死去,祥子为给他办丧事,而把车卖了,从此在夏家拉包月,淋病过后他染上陋习,直到曹先生归来,他答应让祥子拉包月,并招小福子来做女仆。祥子打听到小福子已死。失去了生活的期望,四处占便宜,开始骗钱,最终他混成了一个个人主义的末路鬼。旧社会,把祥子从一个进取的小伙沦为行尸走肉,同学们快翻开书本,感受老舍京味中对黑暗社会的声讨和批判吧!

  作文梗概(24):

  《西游记》这本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物十分鲜明,并且个个有自我的特点,无论是神佛银仙,他们都有自我的独特魅力。或许我们在早期看《西游记》的时候,会被唐僧或者西天如来佛祖这些人的魅力所吸引,可是当我们越来越长大以后,发现里面的妖怪其实也是值得令人敬佩的。他们想吃唐僧肉,无非是想要获得长生不老的资格,而这些所谓的先进人物,他们出生就已经长生不老了,所以每个人的起点不一样,所看到或所对待的事物都是不一样的。

  书中的五师徒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本领。为这本小说增添了几分魅力。唐僧是这本书中最重要的主角,他胆小,唠叨,不分善恶,可是心却十分纯洁,善良。他一心向佛,在困难面前不放弃,成为了旃檀功德佛;孙悟空是个急性子,他淘气,勇敢,但始终最终师傅,他英勇善战,火眼金睛,应对妖精绝不退缩,忠诚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后因犯色,而被贬下凡间成了一只猪。经菩萨指点,他也跟着唐僧一齐取经,途中经常说要各奔东西,还老是贪恋美色,好吃懒做。可是他对师傅忠心耿耿,武功虽然不如悟空高强,但也是唐僧身边的一个好徒弟,最终成为了净坛使者;沙僧原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王母娘娘的琉璃盏,后将功赎罪,随唐僧取经,他的武功不是最强的,也不是最机灵的,可是他是唯一一个对师傅的话言听计从的徒弟,他的水下功夫十分了得,最终也成了金身罗汉;白龙马本时西海龙王敖润的儿子,因触犯天条,跟唐僧取经,从一条龙变为了一只白马,因西天取经途中表现良好,成为了八部天龙。

  《西游记》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是因为它每一个人物都给我们留下了十分多的遐想和不断的创新,让我们从每一个人的性格当中体会到不一样的感受。他之所以能够成为四大名著,无疑是因为它能够反映当时的社会和人性黑暗的一面,我们每个人对待事物的不一样,去看待《西游记》这本书的时候,也会呈现不一样的效果,这也就是它的魅力所在,也是它能够成为经典流传的巨著之一。

  作文梗概(25):

  《苦儿流浪记》的作者是埃克多·马洛,主要写了主人公雷米一开始被养父租给流浪的表演者后,经过一波三折,最终与生母团聚的事。

  一天,雷米正在家中与养母聊天,被养父突然打断。养父认为家里太穷,养不起雷米了,决定将他租给一位流浪的表演者。雷米明白后十分悲伤,不知所措。到了晚上,他闷闷不乐,怎样也无法入睡。外面养父与养母的争吵声甚至都吵醒了邻居。第二天,雷米还是被养父租给了流浪的表演者。他依依不舍地与养母道了别,和表演者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之后,在流浪的过程中,雷米经历了重重困难,并与流浪者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还从他们那里学习了许多的知识。雷米在这个过程中,经历的事有:在荒郊野外遭遇狼的袭击,在城中无故被捕入狱,在流浪途中许多动物朋友接二连三地遭受不幸……在这些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雷米、流浪者以及流浪者的动物朋友一齐在野外露宿。因为没有被子等衣物,雷米被冻得瑟瑟发抖,流浪的表演者为了照顾雷米,将自我的大衣给了他。第二天早上,雷米发现流浪的表演者被冻死了。他悲痛万分,向一户人家求助,并在这户人家家里生活了两年。再之后,这户人家被捕了,雷米迫不得已又回到街上继续流浪。不久后,他还碰见了以前的朋友,并与朋友踏上了探望养母、寻找生母的路。

  最终,雷米与朋友成功找到了去探望养母的途径。探望了养母后,雷米又发生了几番波折,最终寻找到了自我的生母,雷米和朋友一齐生活在自我的家里。

  处理完麻烦的事后,雷米为了纪念像恩师一样的流浪表演者,给他立了一座雕像。大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经历了种种磨难,雷米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并与朋友快乐地生活在一齐。

  作文梗概(26):

  从前有一个美丽的乡村,叫做大麦地,在那里有青铜一家人和失去亲人的小女孩葵花发生的故事。

  小女孩葵花是和她父亲来到大麦地工作的,葵花母亲因为生她难产死了,而她父亲也因为救回葵花而溺水身亡。

  葵花成了孤儿,干校的阿姨是她父亲的同事,她们十分同情葵花,就带葵花来到大麦地最大的槐树下,让大麦地的一户人家来照顾葵花。经过和嘎鱼一家人的交涉后,葵花被青铜一家带走。

  青铜以前是个很勇敢但又很调皮的小男孩,在一次家中失火后变得不会说话了,而见到葵花以后,青铜就变得又听话,又懂事。青铜接妹妹上学,又接妹妹放学,葵花是个很乖的小女孩,是大麦地最体贴人的小女孩。

  但在一次雷风交加的晚上,青铜一家人的房子被大风刮倒了,等第二天来到那里时,已经是一片废墟了,青铜他奶奶只能把自我的耳环卖掉,那可是陪她一辈子的耳环,她租了一条船去割草,建了新房子。

  建完房子后,他们家的老牛没撑过这年冬天,青铜他奶奶也卧床不起,葵花也要被城里的人接去,到城里上学了。葵花被接走后,青铜在葵花田里奔跑着,竟然大声喊出:“葵花!葵花!”

  作文梗概(27):

  今年的寒假格外的长,利用这段时间,我看了几本小说,其中有一本令我印象最深刻,叫作《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作者笔名为肉包不吃肉。

  故事发生在下修界的死生之巅。主人公墨燃重生回了少年时,把前世对他的师尊楚晚宁的恨带到了这一生,可是之后却发现这是他以往最喜欢的师哥设下的圈套。墨燃前世犯下了巨大的错误,他一度认为这一世无论如何也还不清了,却忘了他是为了保护楚晚宁才变成了可憎的踏仙君。最终,他拼死护住了另一个时空的安宁,只为了赎清前世犯下的罪。

  《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是我至少此刻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中的群众只相信他们亲眼看见的,没人愿意给墨燃和楚晚宁一个辩解的机会,最终导致墨燃和楚晚宁这一对恋人险些阴阳两隔。书中的人物活灵活现:外冷内热的晚宁,一心想赎罪的墨燃;两世都要带蝶骨美人席回家的华碧楠;温柔的师昧师明净;还有凤凰儿,天之骄子薛蒙……

  这本书中的一句话很好:“莫要对他人妄行揣测,是人能够给予自我的最高尊严。”此刻有多少人不会去理会事情的真相,一心认为自我看到的、想到的就是事实呢?有多少人,仅仅因为自我的见解,就冤枉了那么多好人?

  《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用它的每一个情节甚至每一句话都在向我们诠释着一个道理:并非看见的所有东西都是事实,也没有必然的对与错,更没有所谓的‘公平’。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因为人们茫然的相信抑或是茫然的指责而褪去了青涩,留下了成熟。可是这些早已不重要了,他们坚守了自我的本心,这便是最好的结局了。

  作文梗概(28):

  下了一天一夜的雪,房子、树上、地上一片白。兔母亲要出去找吃的,她堆了一个漂亮的雪小孩,让它和小兔一齐玩。

  看着可爱的雪小孩,小兔真高兴,她和雪小孩又唱又跳,玩得很高兴!小兔玩累了,就回家休息。屋子里很冷,她往火里加了一些柴,就上床休息了。火把旁边的柴堆烧着了,小兔睡得正香,一点儿也不明白着火了。雪小孩看见小兔家着火了,就飞快地跑了过去。雪小孩从大火中救出小兔,自我却融化了。

  他去哪儿了呢?原先雪小孩飞到了空中,成了一朵很美很美的云儿。

  作文梗概(29):

  在一个奇妙的午时,天空中飘漫着一丝淡淡的甜味。爱丽丝与她的姐姐一同在草坪上度过这漫长的午时,但姐姐只会一味地读书。爱丽丝早已厌倦了,独自起身准备去哪儿玩玩,而就在这时,一只怀里揣着一块怀表,会站立的白兔在远处山丘跑过。爱丽丝飞快地躲在一棵大树后,白兔不一会儿就跑到跟前,令她惊奇的是,白兔正在说话,爱丽丝跟随着白兔,一不细心滑进了兔子洞,开始了一场奇妙的梦境旅行。

  梦中不仅仅有欢乐、奇怪,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比如有许多会说话的生物,以及一些会活动的纸牌士兵。回家的路上她遇见了会隐形的柴郡猫、爱睡觉的睡鼠和总是哭泣的素甲鱼,本以为就要结束了,但她遇见了红心王后,王后的脾气十分暴躁,古怪的地洞下,所有人都疯疯癫癫,脾气古怪又像得了什么怪病,仅有爱丽丝一个人头脑清醒,而地下的人却感觉她才是怪人。而暴躁的王后本就不喜欢爱丽丝,那里所有的人都排斥她,所以王后命令纸牌士兵将爱丽丝抓回宫殿,她一次又一次凭借自我的智慧得救。红心女王十分生气,因为士兵们翻山越岭也没有找到爱丽丝。

  在千钧一发的最终危急时刻,爱丽丝被惊醒,虽是一个梦境但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小孩的童真,聪明伶俐,天真活泼,她总会口无遮拦,当着老鼠的面谈猫,而伤了老鼠的心时,又用小孩的可爱,单纯的心灵恳求老鼠留下,因为书中饱含着纯真完美的情感,所以这本书一代一代流传。

  作文梗概(30):

  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即将分娩,但她正面临一个巨大的难题:她没有任何食物,也没一只公狼保护她。因为她的丈夫——公狼黑桑,被一头野猪用尖尖的獠牙杀害了,紫岚虽平安无事,但也永久失去了一个英勇无畏的、想成为狼王的丈夫。所以,紫岚一向有一个梦想:把自我的小孩培养成狼王,完成黑桑的遗愿。

  紫岚分娩时,一只大白狗想杀她,但紫狼还是赶走了他。紫岚生下了五只狼仔,死了一只,她吃掉了他,为的是换取一点汁水喂给剩下的狼崽。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黑仔和黑桑很像,所以紫岚最喜欢他,但他最终被金雕叼走吃了;蓝魂儿这只公狼,是被捕兽夹夹住了,为了不让他被猎人抓走,紫岚狠心咬死了他,并把他埋在一个地方;紫岚为了完成愿望,开始培养双毛——最小的一只公狼,也是一只无用的草狼。但在紫岚和她的小女儿媚媚的百般侮辱下,双毛最终爆发出了狼性,但最终还是被狼王——洛嘎咬死了。

  紫岚最终一线期望破灭了,但她发现媚媚恋爱了,又燃起了期望。当她发现媚媚的配偶是独眼狼,一只胆小的草狼——吊吊时,她咬死了他。之后,媚媚和一只大公狼结婚了,石洞成了他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

  一次,紫岚去看望媚媚时,发现媚媚要分娩了。金雕又想吃狼崽,紫岚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此时,媚媚的狼崽出生了,也许他们当中的一只会成为狼王。

  作文梗概(31):

  这一周,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秘密花园》。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长相难看,脾气古怪的小姑娘在英国一座大庄园内经历的种种离奇、趣味的故事。在那里,友好的大自然改变了她的一切:她的性格由乖戾变得亲切,温柔,蜡黄的小脸儿变得红润,孤单的生活里多了好多趣味的朋友。

  这个小姑娘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玛丽。因一场霍乱夺走了她父母的生命,这使她失去了一切,变成了孤儿。她被送往瑟斯维特庄园,去投靠她脾气古怪的姑父,在那里开始了她新的生活。在那里,她在知更鸟的指引下,找到了封闭已久的“秘密花园”,还认识了热爱动物的迪肯还有被痛苦和绝望环绕总认为自我会死的柯林。在伙伴们的共同奋力下,玛丽变成了一个美丽纯洁的女小孩,柯林虚弱的身体也变得十分健康。最终,玛丽的姑父受他们的影响,一家人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柯林就是受友谊影响身体才会变得健康的,如果玛丽和迪肯都嫌弃他的话,他就没了活下去信念,意志和身体都会变得虚弱,是玛丽和迪肯改变了他的想法,使他有了活下去的动力。

  友谊能够改变一个人,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信念,甚至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和未来。

  作文梗概(32):

  翻开书,一股墨水的清香扑鼻而来,印着黑色宋体的纸张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狼王梦讲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叫紫岚,在广阔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他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的嘶吼,她的挣扎,他用母亲保护小孩时才有的眼神警告猎狗,他随时能够与他同归于尽。

  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狂雨夺去了一只小狼崽的生命,可是这样的伤痛,却只是开始,她饥不择食却找不到食物,在百般无奈中她选择吃掉那只已经死去的小狼崽才有足够的奶水,养育其余小狼崽,这是丛林里的生存法则。

  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最终的心愿:登上狼王宝座!为了完成他的梦想,他选择了偏心,她偏向于那只长得像黑桑的黑仔,给予他更多的母乳。果然黑仔不负众望。才半岁多点就不屑于打闹嬉戏有着超越同龄狼的胆量和勇气,可是这种胆量却成为了黑仔丧命黄泉的原因。

  其实狼的世界和人类有些一样,都是有望子成龙的心理,狼也一样都期望自我的狼崽能成为新一代狼王,紫岚并没有因黑仔的死而放弃,将目标转为蓝魂儿身上,紫岚没有对以前那样和蔼可亲却多了一份急功近利,争强好胜的心理。

  蓝魂儿和双毛的死使紫岚彻底绝望!未完成的使命像一块无形的石头压在紫岚的心里,喘可是来气。因为自我为了培养狼崽成为狼王,而提前衰老。她想去石洞看看自我的狼孙,却无情地被赶了出去,这位心灰意冷的母狼为了自我的狼孙,饥饿了二天后带着对失子的悲痛和老雕同归于尽。

  可爱又可恨的母亲,她死得那么悲惨,她的一生为了培育狼王而活,也许是狼王梦才毁了她一生!

  作文梗概(33):

  故事的主角——迪克,出生在一个优秀、血统纯正的猎狗家庭里,因为相貌奇丑,被主人丢弃在野林里,它便当起了野狗。

  一个偶然的机会,迪克拥有了想要主人的念头。恰巧迪克在街头闲逛时碰见了苦命少年阿炯,并与他相依为命,也拥有了自我的名称。阿炯是个小瞎子,以在茶馆卖艺为生,父母离婚了,后妈待他也不好。

  一天,茶馆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却没有了生计。迪克在怒气中咬坏了收音机,给阿炯的家庭及茶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家暴,也为了远离苦难生活,当晚一齐离家走了,要去云南昆明的豆腐营寻找阿炯的生母。

  一路上他们穿越了死林,好不容易来到了豆腐营,阿炯却只能以乞讨为生,期间还生了场病。一位好心的穿绿呢大衣的阿姨让阿炯住在了她家。其实她是阿炯的生母——缪青,缪青没有让阿炯明白自我是谁。她的新丈夫偶然听到了阿炯在拉胡琴,并且拉得十分好,便让他走上了舞台。而迪克却因为相貌太丑,没法上台,由一只美丽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可是白狮狗与阿炯相处得并不融洽,他们互相厌恶着,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有时会闹得近乎无法演出。

  阿炯此时已从小乞丐变为了红透了半边天的大明星,甚至要到更多的地方去演出。而迪克却十分不爽——它肯为主人阿炯付出自我的一切,可是却被别的狗抢走了主人。于是,迪克的“复仇”计划慢慢拉开了帷慕……

  迪克咬断了白狮狗的腿,闯下了大祸,当剧院中所有人想要在第二天杀了它时,头天晚上,阿炯偷偷地将迪克从铁笼中救了出来。

  就这样忠心耿耿的迪克与主人最终选择了流浪天涯,去寻找真正纯洁的爱。

  作文梗概(34):

  《三国演义》是由罗贯中所著,讲的是三国之间争霸的故事。故事十分精彩,是“四大名著”之一。

  事情发生在东汉末年,那时候朝廷昏庸,搞得民间民事纷争。这时,一个名为张角的男人站了出来,他发动了农民起义,开始反朝廷。朝廷这边也开始发兵反击,可是张角这边兵力匮乏,很快败下阵来。这一战损失了朝廷大半兵力。

  此后,朝廷间出现了一位位高权重的官人——董卓在这一带兴风作浪,搞得民不聊生。其手下有一名大将,该人虎体狼腰、武艺高强,那就是华雄。华雄当时称霸一方,没有人能打过他。所以,曹操和袁绍都拿他没办法。这时,关羽走了出来,在一杯酒尚未冷却之前,取了华雄的项上人头,这就是“温酒斩华雄”。这边,王允巧施连环记,利用貂蝉诱惑吕布和董卓,借吕布之手杀了董卓。从此,天下太平。

  董卓死后,群雄逐鹿。曹操和袁绍、袁术占了天下,称霸一方。之后发生兵变,曹操又与袁绍闹了起来,袁绍起兵讨伐曹操,从此爆发了“官渡之战”:袁绍的军师许攸投奔曹操,与曹操烧了乌东——袁绍的粮仓,袁绍兵败,曹操成功占领兖州。孙策这边成功平复江东,刘备也占据四川一带。三足鼎立。

  从此,天下分为三国——魏、蜀、吴。三国之间战乱不断,发生了许多战争。到了后期,各个国的开国皇帝已死,吴国人才已没,仅有孙皓每一天在朝廷花天酒地,不务正业,魏国的司马家族获得了王位。蜀国的诸葛亮逝世,仅有刘禅在位,其部下姜维在不断讨伐魏国,可昏君刘禅乐不思蜀,蜀国灭亡。吴国孙皓投降,吴国灭亡。

  从此,天下归晋,战乱平息,天下太平。

  作文梗概(35):

  《鲁宾逊漂流记》是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写的一篇长篇小说。是作者以亚历山大.塞尔柯克在荒岛上真实的经历改写的。

  主人公”鲁滨孙.克鲁索”生在英国的一个中等资产阶级的家庭里,所以他小时小时候的生活不像其他小说里的那样艰苦。但他一心渴望航海,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便乘着一次外出,瞒着父亲出海去。前三次出海很顺利。但在第四次出海时,发生了意外,遇到了暴风雨。船上仅有他幸存了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在孤岛上,他用仅剩的食物在岛上种出了大麦、稻子,伐树制作家庭需要品,挖洞当成自我的家,捕捉并训练野山羊。以这样的形式度过了前期的困难,虽然这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寻找离开荒岛的办法。他花了半年时间做了一条大船,但船太大了,没法拖下水,他便继续寻找材料做一条小船。在寻找材料的途中,发现了食人族,所以,他之后更加警惕周围的事物。

  在第24年,他发现了一群人被野人当俘虏准备吃掉。他设法救人,但只救出一个,并给他命名为星期五。之后与星期五一同救出了星期五的父亲和一个西班牙人。之之后了一条商船。船上水手叛乱,鲁滨孙便帮忙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并和船长带着星期五回英国去了,把水手们和西班牙人都留在了岛上。

  鲁滨孙在岛上呆了一共28年,回到英国后过了许多年,鲁滨孙再次出海,走过荒岛时,荒岛不再是之前那个荒岛了。水手们和西班牙人都在岛上开始安家生活。鲁滨孙又送去一些移民,帮忙他们繁衍生息并满意的离开了小岛。

  作文梗概(36):

  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淘气、爱搞恶作剧的小男孩儿。他十四岁,一头黄发,脸上长着许多雀斑。

  有一天,尼尔斯发现家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就是一向住在尼尔斯家里的小狐仙。尼尔斯很顽皮,开始捉弄小狐仙,却反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他看到家鹅莫顿想飞走,奋不顾身地跳上了鹅背,想把它留下,却没曾想就这样展开了一段神奇的冒险之旅……

  家鹅带着尼尔斯跟着雁群飞了许久,他也经历了许多事,其中一件是他救下了差点被吃掉的领头雁阿卡,她很感动,答应带尼尔斯回到故乡,他这才放下了心。阿卡带领雁群(还有莫顿和尼尔斯)飞往克拉山,参加一年一度的“鹤之舞表演大会”。大会上,各种各样的动物大放光彩,但还是比可是灰鹤的舞蹈。据说会名就是因为灰鹤的舞蹈太美的缘故,而取名为“鹤之舞”。

  又飞了几百个日子,狐狸斯密尔报仇之怨萦绕心头。它已金币为代价,让乌鸦们杀了尼尔斯。找到他后,尼尔斯便与乌鸦们进行了殊死搏斗。最终尼尔斯一刀刺死了乌鸦王“黑旋风”。

  又飞了许久,尼尔斯不细心从鹅背上摔了下来,落入了熊洞。刚开始小熊们把尼尔斯当作玩具玩,之后进来了一头公熊,他想让尼尔斯烧毁制炼厂,尼尔斯临危不惧,宁死不屈,公熊就想吃了他,可却被尼尔斯救下了,公熊很感动,便放走了尼尔斯。

  飞行途中,尼尔斯遇见过许许多多的鸟,高尔果就是其中之一。前不久它被猎人捕获,于是——尼尔斯就去救它,他啃了几天几夜的笼子,在最终啃出了一个大洞,老雕高尔果向他道谢,飞向了碧蓝的天空。

  大雁们最终飞到了他的故乡。这一路上有苦有泪,有酸有甜,他不禁潸然泪,与大雁一一告别。他再也不能变小,再也听不懂小动物的语言,也再也无法与阿卡和莫顿它们一齐历险了……

  作文梗概(37):

  从小寄养在姨夫家里的哈利·波特饱受姨夫一家人的歧视与欺辱,然而就在哈利11岁生日那天,他从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和猎场看守鲁伯﹒海格那里得知了自我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先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善良的巫师,在他一岁时,父母为保护他被那个连名称都不能提的神秘人——伏地魔杀害了。

  为了继承父母的遗志,哈利来到了英国一所专门教授魔法的学校——霍格沃茨。霍格沃茨有四所学校,它们分别是: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和斯莱特林。进入霍格沃茨学校后,哈利被分院帽分到了格兰芬多,成了格兰芬多一年级新生,与罗恩、赫敏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许多成为魔法师的课程正在等着他研习。

  在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哈利表现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飞行技能,连他自我都很意外,格兰芬多的院长麦格教授所以让他成为了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的队员,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斯内普教授似乎总是对哈利不怎样友善,然而他错了,斯内普教授不是不喜欢他,而是恨他,除了在课堂上刁难他外,还处处找哈利的麻烦。

  哈利在一次魁地奇比赛后发现斯内普严词威胁着懦弱的奇洛教授,甚至斯内普腿上有三头犬的咬痕,更能够证明哈利的推断是正确的,有股邪恶的阴谋在平静的霍格沃茨里悄悄地长大着,斯内普似乎是这一切的关键人物。

  于是哈利在他的朋友的帮忙下,成功穿越了四楼走廊外面的活板门,发现奇洛教授才是这一切的关键,奇洛的内心充满仇恨,把自我的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让伏地魔附在他的身上,所以奇洛不能碰哈利,幸好邓布利多学校的校长及时赶到,阻止了奇洛。

  作文梗概(38):

  有一个小男孩叫尼尔斯,因为他戏弄小精灵,所以被小精灵变成小人儿。变成小人儿的尼尔斯发现家鹅莫顿想跟随雁群一齐飞走,尼尔斯为了不让母亲悲痛,便抱住了莫顿的脖子,爬上了鹅背。从此,尼尔斯便开始了他的骑鹅旅行。

  在维姆布湖面的浮冰上,狐狸斯密尔叼走了一只大雁,尼尔斯拼死救下了那只大雁,自我却被斯密尔困住。第二天,领头雁阿卡用调虎离山之计解救了尼尔斯。从此,尼尔斯赢得了雁群的信任,成了雁群中的一员。可是,斯密尔却对尼尔斯便怀恨在心。

  在一个农庄里,一只母松鼠被关在笼子里,它显得烦躁不安,因为它和小孩们分开了。尼尔斯找到了母松鼠的小孩,并把它们送到了母松鼠身旁。农庄里的人明白这件事后,决定把松鼠一家放回树林。从此以后,尼尔斯成了小动物们崇拜的对象,只要小动物遇到困难都会找尼尔斯帮忙。

  大雁们来到了库拉山参加一年一度的鹤之舞表演大会。狐狸斯密尔违反鹤之舞的规定偷袭了一只大雁。年长的狐狸惩罚了斯密尔,当众咬掉了斯密尔的耳朵。此后,斯密尔更加仇恨大雁,他一路跟踪雁群,伺机报复。

  在旅途中,尼尔斯还帮忙了灰雁、山羊,乌鸦卡尔木,老奶奶,绿头鸭、老马、公熊、天鹅、渡鸦、小雕高尔果和奥萨姐弟俩。一路上,尼尔斯做尽好事,他的故事被越传越远,越传越神奇。

  雁群们在美丽的大峡谷度过了夏季,又开启了南飞的旅程。尼尔斯回到了家乡,阿卡用金币表达对尼尔斯的谢意,可尼尔斯并没有收下金币。

  雄鹅莫顿带着邓芬和小孩们回家时被尼尔斯的父母抓住了。尼尔斯鼓起勇气救下朋友的那一刻变回了原先的样貌,他们一家最终团聚了!

  作文梗概(39):

  老渔夫桑提阿果年轻时是一位十分出色的渔夫,那时的他强健有力,以往和一个黑人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终最终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对手。到了老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一个人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仅有一个小孩曼诺林亲近他、崇拜他。

  可是,老人的"硬汉"精神丝毫没有衰减,他仍然热爱垒球、仍然梦见雄狮——这都是力气的象征;他已经一连84天出海打鱼都一无所获,连他的帆看上去都像是一面"标志着老打败仗的旗子。可是就在第85天的早上,他又顽强地驾船出海了:他要到深海里去打一条大鱼。

  这一次,他碰上了一条足有18英尺长、比他的船还大的鱼。桑提阿果对这条大鱼充满了赞美和尊敬,同时这更激起了桑提阿果向它挑战的决心。大鱼当然不肯轻易屈服:他时而与老人默默地对峙,时而把船拖向深海,时而围着船打,时而要用掀起的巨浪把船打翻……老人与大鱼奋战了两个昼夜,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地和鱼、和鸟、和大海对话,不断地想起曼诺林或者回忆往事,凭借颐强的毅力和坚强的信念,他最终挺了过来,征服了那个庞然大物。

  意料不到的是,就在老人要把大鱼拖回去的时候,大批的鲨鱼被吸引而来,争吃拖在船尾的大鱼。已经筋疲力尽的桑提阿果公然竭尽全力与鲨鱼搏斗,那条大鱼仍旧被成群的整鱼咬得只剩下一副空空的骨架。最终,桑提阿果把这副巨大的骨架拖回了岸边。

  望着那副骨架,老人自问是什么打败了他,结论是:"什么都不是,是我出海太远了。"老人靠自我的精神与理念坚韧地支撑着,他最终战胜了大鱼,也战胜了失败,战胜了自身。晚上,老人睡着了,曼诺林在身边守护着他。那一晚,桑提阿果又梦见了狮子。

  作文梗概(40):

  在内蒙古的大草原上,有一只待产的母狼紫岚,饥饿迫使她离开了山洞,跑到一户猎人家,偷走了一只鹿崽。可是,她并没有不被猎人发现猎人发现她后,放出了好几条猎狗来追捕她。

  紫岚见状,跑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可剧烈的运动迫使她在野外生下五只小狼崽。突然,暴风雨来袭,紫岚立刻有次序地将狼惫叼到山洞里,可正当紫岚要喂狼崽们偷来的那只鹿崽时,想到还有一只狼崽还没有救,赶紧跑到那个地方,寻找那只狼崽,可是,最终一只狼崽却被雨冲走了。悲痛之余,紫岚给这四只狼崽取了名称:

  大儿子叫黑仔,二儿子叫蓝魂儿三儿子叫双毛,小女儿叫娟娟。

  紫岚为了完成父亲想当狼王的遗愿,便训练自我的小孩。她最先把这个期望寄托在大儿子黑仔身上,便把最好的都给黑仔,但就算紫岚把最好的都给黑仔,黑仔也比其它兄弟姐妹大不了多少有一次,在没有紫岚的看护下玩耍,被一只金雕抓走了,紫觉得知后悲痛万分,可是过了几天后,紫岚就把这个期望放到了蓝魂儿身上,可不幸的是又发生了,蓝魂儿在自我玩时不幸被捕狼夹夹死了,紫岚为了不让蓝魂儿的遗体被猎人践踏,一狠心,把蓝魂儿的遗体撕成两半,可是紫岚还是不放弃父亲的遗愿,把当狼王的期望放到了双毛身上。

  双毛性格孤辟,经常自我一个人呆在角落里玩,紫是便唤醒他的狼性———给他吃腐肉,喝浑浊的水。最终将双毛的狼性唤醒了,双毛的狼性被唤醒后便将紫岗居住的山洞据为己有,孤身一人去挑战狼王,可却被狼王打伤,逃到了遥远的地方。紫岚很悲痛,她心想:为什么我想要完成父亲的遗愿那么难?为什么我的小孩非死即伤?紫岚的牙在教蓝魂儿时磕掉了好几颗,脚在教双毛时跛了,此刻她成了一匹废狼。

  在她想要结束自我的生命时,她想到了自我的大儿子是被金雕叼走的,便伪装成一只待死的狼,吸引金雕注意,在金雕上钩时,与它同归于尽。

  作文梗概(41):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对富豪兄弟因一件事起了争执,于是用一张面值百万英镑的现钞来打赌,看这张钞票究竟会给人带来无尽的财富,还是只是一张一文不值的“小纸片”。

  很快,从美国来的亚当进入了富豪兄弟的视线。亚当是一个船上的办事员,而这艘船在海上触礁沉没。他靠给其他船只做工来抵押船票才到了英国。此刻他只是一个身无分文、饥饿难忍的人,这样一个穷人是再适合可是的人选了。

  富豪兄弟给亚当百万钞票,并约定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能够任意使用,但一个月后必须把钞票原封不动的还给富豪。这样就能够得到富豪为他供给的任何一份他想从事的工作。

  亚当糊里糊涂的理解了约定。亚当拿了钞票,可他无论出去吃饭还是购买服装,都会因衣衫褴褛而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百万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相关的费用都能够减免,因为在他们看来亚当是富豪,并且根本没有人能够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不久,报纸上刊登出美国有一位着装怪癖的百万富翁光临英国的消息。一下子,亚当成了整个社会的焦点,无论是公爵、富商,都以和亚当交际为荣。许多年轻姑娘更是为了吸引亚当的注意,而彼此之间争风吃醋,亚当就这样成为了英国人尽皆知的人物。

  可是不久,亚当陷入了困境中。先是他欠下的债越来越多,之后饭店服务员和他开玩笑,将百万钞票藏了起来,瞬间股市大跌,要债的人挤满了整个饭店……

  好的是,一个月的期限最终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钞票还给了富豪。但他并没有理解富豪给他安排的工作,因为经历了大起大落,亚当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求,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也得到了许多。

  作文梗概(42):

  “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我的祖国”,读完《小英雄雨来》后,书中的这一句话不停在我的脑海萦绕,让我的心弦颤动不已,不禁为雨来的爱国精神和勇气而赞叹。

  雨来是一个游泳健将。母亲不让雨来到河里游泳,可雨来却不怕,他总会趁母亲不注意时偷偷跑去游泳。虽然他比较调皮,但他热爱祖国、热爱学习。一本小小的课本,也会像宝贝一样爱护着,我读到那里,我心里感到十分地羞愧。雨来会好好珍惜课文,我们此刻却毫不珍惜,甚至在课文中乱涂乱画。当我再读到雨来在破烂的夜校读书时,我再次感到羞愧,联想到我上课的环境,既宽敞又明亮。雨来在那么恶劣的环境里都能好好学习,而我们拥有那么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却不懂得加倍珍惜……

  在心里,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雨来为了掩护交通员李大叔,无论日本鬼子怎样诱哄,雨来都不说出李大叔的下落。即使他的鼻子和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也毫不动摇,只是淡定地用手把血一抹,依旧咬咬牙,坚持了下去。我不禁想:如果是我,我能坚持下去吗?所以,我十分钦佩勇敢的雨来。作为中国人我们今日之所以能当家作主并过上快乐的生活,就是因为有这些革命先辈们,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出生入死,浴血奋战,同日本鬼子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雨来这种应对凶残的敌人宁死不屈的爱国主义精神激励着我,鼓舞着我,我要以顽强的意志去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每一个困难,让自我不断地长大。

  《小英雄雨来》让我清楚地认识到了人生的价值,从今往后,我会懂得珍惜自我的生活和此刻生活的来之不易。我要向雨来学习,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一个热爱学习的少年!

  作文梗概(43):

  这篇故事的作者是来自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芙。这可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呢。

  故事的主人公小尼尔斯是个调皮捣蛋,好吃懒做,不学无术,的小男孩。还经常虐待自我家院子里的小动物的。可动物们也只能哑巴吃黄莲一有苦说不出。

  突然有一天他看到外婆留给她母亲的礼物箱,上头坐着一个小精灵还打算捉弄他,还过分的欺骗了他。结果被变成了一个小人,还受到了家里动物们的欺负和教训。但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之后的随着大雄鹅开始了一场翻山过海的奇妙旅行。故事就此开始了。

  突然有一天,命运多舛的尼尔斯又被一群乌鸦给抓住了,结果一只经常被嘲笑的乌鸦钝钝奋不顾身的去救下了尼尔斯,于是钝钝就被厌恶的乌鸦群抓起来了。尼尔斯也不顾一切地救下了钳钝。钝钝和尼尔斯道谢之后,尼尔斯又继续开始了自我的旅程。

  不久后尼尔斯他们一个老鹰巢穴,只见里面躺着一只可爱的小雏鹰,叫做高尔果。大家都很喜欢它。可是糟糕的是这只小雏鹰竟然被可恶的动物园抓走了。尼尔斯和大雁群还有大雄鹅一齐,想方设法地进入动物园。把小雏鹰解救了出来。

  长期的旅途,让他不禁有些想念父母,想念自我的家。他想回家了。正在他犹豫沮丧的时候,他无意间听到了两头猫头鹰的对话。得知,只要自我安全的把大雄鹅送回家之后一切就能够恢复原样。

  不知过了多久,经历了多少冒险故事,这一天最终到来了。大雁首领阿卡带着大雁群,尼尔斯,大雄鹅回到了家中。他开心极了。可他的父母却不之情地把他的朋友们都抓了起来。可正当,尼尔斯打算救他们的时候突然发现自我听不懂动物们的语言了。他把自我的经历讲给父母听之后,父母便把大雁们给放了。尼尔斯意识到自我变成人了。

  从此之后,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善良,勤劳,可爱的小男孩了。

  作文梗概(44):

  《水浒传》是一部以描述古代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形象地描绘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全过程,深刻揭示了起义的社会根源,满腔热情地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和他们的社会梦想,也具体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历史原因。作品在思想资料和文学艺术上都取得了重大成就。 该书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艺术经验。作品能紧紧扣住人物的不一样出身经历,经过人物自我的语言和行动去表现其性格,如吴用的神机妙算,鲁智深的忠勇仗义,李逵的粗鲁莽撞,武松的神威神勇,林冲,花荣的骁勇善战,石秀的英雄孤胆,燕青的机智灵活,以及西门庆的骄横,蒋门神的凶悍,潘金莲的荡,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作品同时也能够很准确地把握住人物性格与身份,社会地位,生活阅历之间的相互作用。比如说豹子头林冲,原本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有着较优越的社会地位,同时又是习武带兵之人,具有丰富的作战经验,基于这一前提,作者赋予他的性格既有隐忍退让,委曲求全的一面,又有敢做敢为,骁勇善战的一面。在封建恶势力的逼迫下,林冲的身份,地位,生活发生了急剧变化,促成了他思想和性格的转化,从而作者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原先根本没有想到自我要造反而最终不得不造反的人物形象。 小说的故事性很强,到达了极高的水平,这可能是受到说书话本的影响。主要表此刻小说随处可见引人入胜的情节。如倒拔垂杨柳,智取生辰纲,风雪上神庙,大闹清风寨,景阳岗打虎,醉打蒋门神,三打祝家庄和攻陷大名府等等。《水浒传》还写了不少战争的场面,再现了起义军的战略战术,体现了辩证法思想,如三打祝家庄,大败高太尉等等。《水浒传》的影响巨大广泛,几百年来,其具有反抗意识,乐观精神和梦想化的英雄一向为人民所乐道,鼓舞着被压迫者的反抗斗争。

  作文梗概(45):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纷争,魏、蜀、吴三国相继倔起,成鼎足之势,直至最终都被西晋所灭,演出了一幕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历史长剧。本书就是以此为历史背景演绎出的一部历史小说。

  汉末爆发黄巾起义,在镇压起义的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割据一方、拥兵自重的豪强,他们彼此为了各自利益又重新混战。汉灵帝死后,少帝刘辨继位,为外戚何进所制,宦官杀死何进。袁绍起兵诛杀宦官,又被董卓打败,董卓废刘辨而立献帝刘协。司徒王允巧施连环计,以貂蝉离间董卓、吕布父子,然后联合各路豪强,杀死董卓,而王允又被董卓部将所杀。随后,袁绍等17镇诸侯割据混战,最终,构成了三股强大的势力:北方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先后歼灭袁绍、袁术等势力,统一了黄河流域,占据了中原地带;刘备最初转徙不定,直至他三顾茅庐。得诸葛亮出山辅佐,才制定了正确有效的战略方针,即以“帝室之胄”、“光复汉室”为旗号,以“联吴抗曹”为基本方针。最终,经过“赤壁之战”,迫使曹操北还,得以占据四川全境。逐步发展壮大;江东孙氏自孙坚开始,就以江东六郡81州为根据地站稳了脚跟,直至孙权,实力日益增强。

  此后,三国争战层层展开。先是孙权乘关羽和曹兵交战之际,派兵偷袭荆州,关羽败走麦城,死于孙权之手。不久,曹操病死,其子曹歪废汉自立,定国号“魏”.刘备亦继汉统,建立蜀汉。为报关羽被害之仇,刘备亲征江东,结果孤军深入,为陆逊所败,刘备病死白帝城,托孤于诸葛亮。其后,孙权建立吴国。

  刘备死后,诸葛亮辅佐少主刘禅,独撑危局。其间,诸葛亮坚持联吴抗曹的基本方略,七擒孟获之后,稳定了后方。又先后六出祁山伐魏,但均以失败告终,诸葛亮也积劳成疾,病死军中。他死后,姜维继其职,先后九伐中原,同样无功而返。后主刘禅昏职聩,朝腐化化,蜀汉国力日渐衰弱。

  曹魏政权在曹丕死后,大权落入司马氏之手,最终司马炎篡魏,建立西晋。先灭蜀汉。后亡东吴,三分天下至此重归统一。

  作文梗概(46):

  美国学者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第一次提出这一概念——人类生存于一个虚拟的、数字化的生存活动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们应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从事信息传播、交流、学习、工作等活动,这便是数字化生存。“信息的DNA”正在迅速代替原子而成为人类生活中的基本交换物。整本书最核心的思想即尼葛洛庞蒂总结的数字化生存四大特质——分散权力、全球化、追求和谐和赋予权力。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大部分比特的时代着重讲了比特如何替代原子成为新的组成世界的结构。无论是宽带的建立还是数字电视,都是比特时代下的产物。也由此带来了多媒体的诞生,信息产业的爆发。第二大部分人性化界面作者对机器进行了一系列设想,不仅仅提出了让“机器人变得更像人”的言论,更对虚拟现实有了自我的设想。这一部分作者提到了《我的日报》,即未来的信息将是个人化的,为个人而服务的。当下的今日头条、一点咨询便是对这一伟大预测最好的反映。第三部分数字化生活,作者更是前瞻性的提出了家用机器人、物联网、艺术、教育的信息化。

  时隔约17年,书中所谓“预测”的东西,此刻已有很多制造了出来,甚至有一些已经淡褪至人们的生活背景中,使大家觉得它理应如此,如电子邮件、互联网、触控式人机交互等。的确,技术的变化与发展实在太快太快,以至于在今日还看似天花乱坠、无厘头的各种技术预测,到了明天却显得极度软弱无力。可是,良好的思想却是沉静而绵长的,它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苍白,反而会因岁月的积淀愈发显现出它的光辉。

  作文梗概(47):

  兴趣是最好的教师,趣味数学摆脱原先传统数学课堂的枯燥,经过多媒体教学生动趣味的带动小孩的课堂进取性。趣味数学共十章,主要有奇妙的数,算数中的智慧,迷人的图形与空间,表字母代替数,推理的魅力,趣味的概率,形形色色的悖论,学习游乐园,数学家逸事等资料。数学是最重要的课程之一。数学也是所有学科中最趣味,最有魅力的课程课程之一。

  一位美学家曾说过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他就不存在数学的魅力,也是在这样发现它的魅力之所在的人就会十分喜欢它,而这本书对少女儿的智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训练。让小孩们一边思考,一边获得智能的提高和训练。这本书是一套综合性较强的,融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于一体的。亲子共读读物。被称为“世界上最令人爱不释手”的趣题集,有很多小孩对数学不感冒,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读不懂题,计算还能够,一遇到应用题就懵, 概念不理解,没办法举一反三,这个问题很多小孩都有,遇到题会做,可是,却不能够明白做题的原理是什么,这就是对概念把握不到位,遇到复杂的问题没有解决思路,这是因为没有掌握建模的概念。

  其实,很多问题都能够经过数学绘本来解决,比如兴趣培养这块,一开始就让小孩接触枯燥的数学公式,冰冷的数字符号,小孩肯定抵触。但如果从这些有意思的小故事开始,数学在小孩的脑海中将是另一番景象。而趣味数学,仅解决了小孩对数学的兴趣问题,还能潜移默化地积累数学知识、培养数感,养成数学思维,最重要的是能够提高小孩的阅读理解本事。

  作文梗概(48):

  《苦儿流浪记》的作者是埃克多·马洛,主要写了主人公雷米一开始被养父租给流浪的表演者后,经过一波三折,最终与生母团聚的事。

  一天,雷米正在家中与养母聊天,被养父突然打断。养父认为家里太穷,养不起雷米了,决定将他租给一位流浪的表演者。雷米明白后十分悲伤,不知所措。到了晚上,他闷闷不乐,怎样也无法入睡。外面养父与养母的争吵声甚至都吵醒了邻居。第二天,雷米还是被养父租给了流浪的表演者。他依依不舍地与养母道了别,和表演者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之后,在流浪的过程中,雷米经历了重重困难,并与流浪者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还从他们那里学习了许多的知识。雷米在这个过程中,经历的事有:在荒郊野外遭遇狼的袭击,在城中无故被捕入狱,在流浪途中许多动物朋友接二连三地遭受不幸……在这些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雷米、流浪者以及流浪者的动物朋友一齐在野外露宿。因为没有被子等衣物,雷米被冻得瑟瑟发抖,流浪的表演者为了照顾雷米,将自我的大衣给了他。第二天早上,雷米发现流浪的表演者被冻死了。他悲痛万分,向一户人家求助,并在这户人家家里生活了两年。再之后,这户人家被捕了,雷米迫不得已又回到街上继续流浪。不久后,他还碰见了以前的朋友,并与朋友踏上了探望养母、寻找生母的路。

  最终,雷米与朋友成功找到了去探望养母的途径。探望了养母后,雷米又发生了几番波折,最终寻找到了自我的生母,雷米和朋友一齐生活在自我的家里。

  处理完麻烦的事后,雷米为了纪念像恩师一样的流浪表演者,给他立了一座雕像。大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经历了种种磨难,雷米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并与朋友快乐地生活在一齐。

  作文梗概(49):

  从地狱出逃来到人世间的熄,在巫师的拥戴下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王国。为了强化对人间的统治,魔王熄运用魔法将天下百姓分别变成了四种人:先去光明的人、失去听力的人、失去语言的人、失去灵魂的人。他把这些各自聚集,分别装进四只魔袋。再将四只魔袋,放置在位于王国边缘东南西北方向的金、银、铜、铁四座大山的顶峰,每一座山都有一只狗把守。

  为了防止天下人让他的王冠落地,他发动了一场焚书运动。从全国运来的书,堆成了一座座的书山,一天烧一座。八月十五,人类的最终一座书山被点燃。突然一本大书从书山顶端飞出,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最终像个流星滑向了西北方向。

  那本从大火中飞出来的书,落在了一个牧羊少年的身边,他叫茫。当茫打开这本书时,看到了一幅手牵灰色猎犬的人像,更令他惊讶的是黄昏时分,书中的人像竟然出此刻他面前。他叫柯,是一名智慧超群的先知,他一眼看出茫正是他寻觅已久的人物。正是柯在多方奔走游说之下,懵懂的茫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戴为王。

  茫军在秋季对熄的军队展开进攻,一口气打下了几座小城。熄军毕竟是强大的,茫军抵抗了一个多月,最终败下阵来。在撤退的过程中,茫从一片沼泽泽救出了一个叫瑶的小女孩。她成了他的小妹妹。之后柯为了她的安全,把瑶和茫的羊群送到了后方。

  茫军攻克了几座城池后,遭到熄军的凶猛反扑,逃进大山后,己损失大半,金库已经彻底掏空了。饥饿的人群中突然有人想到了茫的羊群,他们手里拿着大刀、匕首、木棒和绳索,羊群已经退到了悬崖边。千钧一发之际,突然出现的瑶挥动手中的灵鞭,阻止了疯狂的人群。柯率领大队人马也出现了。

  作文梗概(50):

  从前,有一个叫汤姆的小孩,住在美国圣彼得堡的小镇上,他十分调皮,但喜欢宝藏,顽皮的汤姆经常逃学闯祸,遇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儿也不害怕,一向向往自由。

  有一次,汤姆心境沮丧,突然看见他的朋友乔哈波,萌生出离家出去当海盗,于是汤姆乔、哈克准备了一些食物和物品,当天晚上就开船来到了杰克逊岛。

  他们吃咸肉、玉米面包过得自由自在,在沙滩上追逐打闹,在河边钓鱼,玩了许多天。镇上的人许多天都找不到他们,以为他们被淹死了,派了一艘蒸汽船打捞他们的尸体。他们明白后十分的自豪。因为这个事,汤姆还一个人溜回家看了看,得知镇上的人星期天在教堂为他们举行葬礼。在镇上的人为他们举行葬礼时,他们突然回到教堂,让全镇的人大吃一惊。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汤姆和哈克来到鬼屋,不久杀人凶手印第安乔和一个陌生人也出此刻鬼屋里,两个小孩连逃出去的勇气都没有了,一向趴在二楼的地板上听他们说话。

  当陌生人发现了哈克和汤姆的挖土工具后,两人商量如何转移财产。印第安乔觉得有人在二楼,上楼杀人时楼梯垮了,他觉得不要浪费时间就走了,汤姆和哈克才松了一口气。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镇上的小孩们参加了贝琪母亲举行的野餐会。吃喝玩乐后,他们决定去山洞冒险,而汤姆和贝琪在山洞迷路了。他们两个人筋疲力尽,汤姆把食物留给了贝琪。自我在山洞里探险,蜡烛立刻就要燃尽了。贝琪绝望了,可汤姆还在苦苦支撑着,鼓起勇气探路。途中还遇到了躲在山洞里的印第安乔,可是他一听到声音就跑了,最终汤姆以他的智慧,最终走出了山洞。

  最终,汤姆和哈克进入山洞。把财宝挖了出来,他们变成了富人。

  作文梗概(51):

  从前,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小孩,他十分顽皮,又不爱学习,他经常去捉弄家里养的动物,所以所有的动物都十分厌恶他,见到他,就全部都躲了起来,尼尔斯根本不会去管这些。

  有一天,他的父亲母亲外出去教堂,让尼尔斯在家里写作业,可他在家里一会儿这个一会儿那个,尼尔斯玩累了,就坐在椅子上头睡着了,这时,从箱子里爬出来了一个小狐仙,把尼尔斯吵醒了,尼尔斯也看见了,小红心就很开心,他拿起鱼网,在房子里跑来跑去,一把抓住了小狐仙,小狐仙说:“你放了我,我就给你一枚金币。”小狐仙给了他一枚金币。可是,尼尔斯没有放开他,当要到第三枚时,他还是没有放了小狐仙,小狐仙很生气,把尼尔斯变成了拇指大小的人,原先,小狐仙是一个魔法师,和他一齐变小的还有他的宠物。

  变相来的尼尔斯从门缝里走了出去,去牛棚里找小狐仙,让小狐仙去把自我变回来,他刚走出门那几只,被他欺负的大公鸡走了过来,又叫家里的动物也过来看变小了的尼尔斯,尼尔斯想离开那里,去找小狐仙,可是他们追赶着尼尔斯,让他也尝尝被欺负的滋味,有一群大雁飞了过来,叫地上的大鹅也飞上天去,有一只大雄鹅用力地拍打着翅膀,尼尔斯来到房顶上,见大雄鹅要飞走了,心想家里必须会有很大的损失,尼尔斯跳到大雄鹅的背上叫他不要飞走,大雄鹅不理会尼尔斯,飞上了蓝天。

  尼尔斯骑在他家的大雄鹅上,跟着一群野鹅出发了,经过这一次旅行,尼尔斯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几个凶狠的敌人,尼尔斯变成了一个聪明、勇敢、善良的人。

  作文梗概(52):

  有一天,我们的小主人公尼克斯在看书时不知不觉睡着了,当他醒来时,发现自我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他这时想起了母亲讲的小狐仙的故事。他决定去找小狐仙讲理,把他变回原先的样貌。

  听母亲说小狐仙常在在牛棚里,于是便去牛棚里找小狐仙,也从此踏上了他的另一个神奇的旅途。他在找小狐仙的路上遇见过鸡,鹅,麻雀,牛还有猫,因为他之前对牲畜家禽都不好,所以引来了家禽的嘲讽和谩骂。他难过的爬到了院子里的厚石墙上,任何事物也引不起他的乐趣。他发现一只大雄鹅要飞走的时候,他为父母着想,如果大雄鹅飞走了,父母从教堂回来会很难过的。所以趁雄鹅要起飞的时候,他跳到了雄鹅的背上,一齐跟着大雁门飞向其他的地方。

  当一只叫阿卡的大鹅带领大雁停留在冰湖上时,他们发现了在大雄鹅身上的尼尔斯。立时变得警惕起来,经过大雄鹅的解释,阿卡才慢慢的相信了尼尔斯。当他们的同伴被一只叫斯密尔的狐狸抓走时,尼尔斯挺身相救,然而大雁也救了尼尔斯。阿卡才渐渐地对尼尔斯产生了好感。它们在飞行的路上困难重重:狐狸的追击,拯救大白鹅,保卫格里敏大楼,同伴被杀,前往厄兰岛时遭遇大海风,救助小灰雁这一段段艰辛的旅程,让尼尔斯也变得成熟起来,他不再莽撞也不再调皮。只是以更加的懂事。为雁群做出过许多事,三番五次地保护了雁群。

  他们遇见了许多神奇的事,还有那些令人不可思议的结果。尼尔斯对雁群渐渐产生了情感,同时会为雁群着想。最终的尼尔斯回到了他的家乡,正想与大雁告别,其他的大雁都飞了过来,用嘴在他的身上摩来擦去,在他身边挤来挤去。告完别后,男孩和大雁分道扬镳,尼尔斯含情脉脉地送他们远去。似乎期望能够再一次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再一次跟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

  作文梗概(53):

  《西游记》是广大青少年儿童最喜欢的电视节目。不仅仅好看还教给了我们许多的道理。它为什么使我们这么喜欢他呢?

  因为他写了孙悟空降妖除魔。十分的威风。不公威风,还使我明白了坚强不屈的道理,孙悟空不管被打败过多少次,都不放弃,最终,最终打败了妖怪。最好的是三打白骨精,里面孙悟空火眼金睛识妖怪。而其他的师兄弟都错怪了孙悟空,把妖怪错当成了好人。把孙悟空赶了出去。最终,孙悟空他没有记仇,还是去救他的师父了。告诉我们要相信别人,其中的师兄就是不相信孙悟空才被抓的,我们还要明辨是非,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就冒着被赶走的危险仍然要把妖怪打死。《西游记》中还有许多让我感动的事。比如说:“孙悟空偷道观的人参果。结果,师父和他的师弟们都被抓走了。可是孙悟空知错就改,请观音来帮忙,才解决了困难。”孙悟空的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的我们学习的。

  《西游记》中还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大闹天宫。因为它展现了许多精彩的片段。其中也有不好的片段。孙悟空和师傅他们以往答应过老龟,帮它问问它还能活多长时间,结果他们都没有问。这一点是我们不能学习的,因为他们没有讲诚信,我们千万不能够不守信用答应别人的事我们必须要做到。

  《西游记》成为了我最喜欢的电视之一。他不仅仅,给我带来了乐趣。还教给了我做人的品质。当我什么事情没有讲诚信的时候,我就想了想《西游记》中那一幕,我心里十分愧疚。所以《西游记》是我的最爱之一。他不仅仅让我着迷,还教给了我知识。

  《西游记》真让我着迷。

  作文梗概(54):

  在东方花果山上,有一颗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颗七彩石。七彩石吸收日月精华,是七彩石内部充满了神力。一天,七彩石裂开了,有一只石猴从里面跳了出来。它与普通的猴子们在一齐,融入了其中。

  有一天,天气十分炎热,猴子们发现了一条河,便顺着河下去找到了一条瀑布。他们很好奇瀑布后面有什么,便说,如果有一只猴子带他们瀑布后面,便能够封为猴王。石猴成功带领猴群到了瀑布后面的水帘洞,成功的登上了猴王之位,被封为美猴王。

  美猴王为了出去学习法术,告别了猴群,独自外出,到了一位仙人那里学习法术。那位仙人给美猴王取了一个名称,叫做“孙行者”。孙行者向那位仙人学习了七十二变,因为给门中弟子表演七十二变,被仙人赶回了花果山。回到花果山以后,发现花果山被一个魔王占领了,便去打败了魔王,赢回了他的`花果山。

  他教猴子们防身术,因为没有适合他的兵器,便去东海龙宫里面讨一件兵器。最终孙行者带走了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东海龙王因为惹不起孙行者,并去向玉皇大帝告了状。

  玉皇大帝派了众神仙去捉拿孙行者,但去的神仙纷纷败在孙行者的手里。最终二郎神捉到了孙行者,并把它押到了斩妖台。孙行者挣开铁锁,开始大闹天宫,最终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之下。

  500年后,一位叫唐僧的僧人救出了孙行者,并给孙行者取名为“孙悟空”,孙悟空与唐僧去取经的路上,白龙马,猪八戒,沙和尚等人纷纷加入进来了。最终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到了真经,统统都升天成了神仙。

  作文梗概(55):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课外书。真是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海伦的小女孩儿,出生在一个快乐的家庭,可是好景不长命运捉弄人,在一次猩红热后,她成了一个盲聋人,虽然生活很困难,可是这些挫折打击并没有让她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在不断地奋力下,她以超出常人的毅力、学习、坚持,成功进入哈佛大学,并顺利毕业。创造了一生的神话,这一颗不会放弃的心,和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学习。

  读了这篇,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海伦一生中理解了许多挑战,坚持应对困难。最终在黑暗中有了光明。海伦教了我们怎样坚持,应对困难不要放弃。既然盲聋人能做成的事,我们正常的人岂能办不到?

  那一次,学校要举行运动会。我和我们班的同学代表班级参加长跑比赛。因为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比赛。我们都很紧张。可是我想到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每一天坚持都在操场上跑两圈回家,可是我同学满不在乎,把这件事已经忘到九霄云外了。到了比赛的日子,我们在比赛场上奋力地奔跑,最终我获得了二等奖,我明白这都是海伦精神在鼓励着我前进!

  还有一次,我练习骑车,看到别的小伙伴骑着车玩得那么出色、那么得心应手,我以为很容易,我就试了试,一下、两下,当我再骑一下时,我和自行车摔倒在地,惹得众人大笑,我很狼狈,我很生气,准备放弃时,想起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又开始反复练习,摔倒再起来骑,倒了再骑…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我最终学会骑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海伦精神将永久激励我前进!

  作文梗概(56):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欧洲社会奉行拜金主义,人们躲避崇高,自甘平庸,一味追求物质生活。罗曼。罗兰为了唤醒世人,让人们呼吸英雄们的气息,先后写成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等名人传记。他期望经过展现伟人们的曲折人生,为人们树立战胜苦难的榜样,以帮忙人们获得心灵上的支撑,进而创造不风俗人生。

  贝多芬是一名德国著名的作曲家、钢琴家、音乐家,他的一生遭遇过无数的坎坷和痛苦。如“《欢乐颂》课文主要写《第九交响乐》时,贝多芬还是拿不定主意,直到《第九交响乐》完成的最终一刻,他还想将《欢乐颂》放到第十或第十一交响乐中。”贝多芬在青年时候双耳就失聪,他虽然创造出了美妙且完美的音乐,却不得不忍受无声的痛苦。贝多芬一向处于贫穷、孤独的不幸之中,可是他以顽强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的困难,重重险境,但贝多芬并没有向厄运低头。虽然命运带给他的是苦难,但他却将苦难比喻成了欢乐的乐曲,例如:“《辉煌的成功》虽然感情将贝多芬遗弃了,但成功已经悄悄来到了他的面前,1810年,贝多芬的作品已经在欧洲广为流传,荣誉纷至沓水。”贝多芬的作品,永存于世。

  贝多芬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他的一生是悲惨的,

  深受疾病,贫困和情感的折磨。可是,贝多芬没有向命运妥协。

  他双耳失聪的情景下,凭着超凡的毅力和斗志,继续创作出不朽的作品。贝多芬以自我的人生历程证明:人仅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住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住自我的命运。

  作文梗概(57):

  鲁滨孙·克鲁索出生在英国一个富裕体面的商人家庭。作为备受宠爱的家庭最小的成员,他对父母安排的人生之路了很无趣,反而对航海冒险有这执着的念想。最终,在1651年9月1日那天,他全然不顾父母的劝阻和警告,毅然决绝地和好朋友汉斯偷偷登上了伦敦的船,开启了他的人生冒险之旅。

  首次出海遭遇风暴的鲁滨孙十分害怕无助,但最终都平安无事。当更大的海难来临之时,他的朋友汉斯选择了放弃,而他在经过内心的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选择了继续冒险。再次出行的他在还上度过了一段完美成功的航海旅程,却不料被摩尔人俘虏成奴隶。如此巨大的落差令他悲痛欲绝,向往自由的他无时无刻的计划着出逃。有一天,他最终找到一个适宜的机会逃走了,途中出逃的他被船长救起,定居在巴西并且拥有了自我的事业。但天性爱冒险的他并不甘心于此,于是又扬帆起航出发,无奈途中造次遇到毁灭性的海难,船只摧毁,仅有他一人绝处逢生。应对荒无人烟的海岛,鲁滨孙感觉再次落入了另一种绝境,但很快战胜了绝望、忧郁的负面情绪,利用沉船和小岛上所有的材料及工具,靠自我的智慧和双手建造房屋,寻找食物,圈养动物,种植谷物,改善自我的生活环境和生存质量。在岛上居住多年以后,他救助了一个野人俘虏,并取名叫“星期五”。“星期五”的到来给鲁滨逊带来了期望,也让他有了一个得力的助手和一位忠实的伙伴。之后,海岛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在这个过程中,鲁滨逊遇到了许多常人难以预料的困难和挑战,但他凭借着自我的智慧和双手一一克服,在绝境中孕育期望,最终迎来了自我的新生。

  作文梗概(58):

  有一个瑞典男孩叫尼尔斯,他生性调皮,喜欢恶作剧。有一次,尼尔斯戏弄小精灵,结果却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在院子里,他看见雄鹅要飞走了,便赶忙拉住雄鹅莫顿的脖子,坐到了鹅背上。因为力气悬殊,他只好跟随雄鹅一齐飞向雁群。

  尼尔斯想随大雁一齐去旅行,却遭到了领头雁阿卡的拒绝。一天夜晚,狐狸斯密尔夺走了一只大雁,尼尔斯与他斗智斗勇救下了这只大雁,赢得了阿卡的信任。此后,斯密尔便盯上了尼尔斯,一心想干掉尼尔斯。

  之后,尼尔斯凭一己之力帮忙松鼠的故事在动物界传开,尼尔斯在动物眼中成了神一般的存在。一天,大雁们降落在厄兰岛上,在那里尼尔斯解救了灰雁邓芬,从此,雁群里多了一只灰雁。一路上,尼尔斯还帮忙黑老鼠守护家园;解救绿头鸭雅洛,阻止了排水计划;帮忙老马和他的朋友寻找避雨场所……他的名声越来越大。

  一次,尼尔斯独自外出觅食,碰到了斯密尔。尼尔斯把斯密尔引到了人类的农舍,又与农舍的看门狗一齐把斯密尔锁了起来。从此,斯密尔再也没机会骚扰尼尔斯和雁群了。在斯康森动物园,尼尔斯救下了阿卡的养子高尔果,还解开了阿卡与高尔果之间的误会,让她们重归于好。

  在拉普兰大峡谷生活一段时间后,大雁们又开启了南飞的旅程。回到斯康耐,阿卡为了答谢尼尔斯,送给他多年前在一个岛上发现的金币,可尼尔斯却没有收下。

  尼尔斯得知家中遇到了困境,想回家看看。这时,莫顿也带着妻儿回家了,可是他们却被尼尔斯的父母捉住了。在父母要杀死莫顿的危急关头,尼尔斯及时出现阻止了杯具的发生,他也变回了原先的样貌。

  作文梗概(59):

  一年夏天,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正站在树桩上享受着盛夏,因为闻到了腊肠的香味,跳进了一个野餐盒中,从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被男孩玛利欧捡到带回了报亭。在报亭里柴斯特认识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不久便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星期天上午,玛利欧带着柴斯特去唐人街买蟋蟀笼子,他以十五美分的价格从冯赛手中买到了笼子、铃铛和一块幸运饼干。玛利欧十分高兴。晚上柴斯特梦见了自我吃着好吃的嫩树叶,清醒后才发现自我吃掉了本就收入不多的玛利欧家的两块钱。玛利欧母亲发现后立马表示要把柴斯特关起来,关到玛利欧替柴斯特还清钱为止。

  塔克为了救出柴斯特,拿出了自我全部的积蓄释放出了柴斯特。玛利欧认为柴斯特吃钱是因为自我喂得不好,于是去请教冯赛。冯赛请玛利欧和柴斯特吃了中国的饭菜,然后翻了书,告诉玛利欧蟋蟀吃桑叶,而自我家正好有,他就摘了一些喂给了柴斯特。

  回到塔克的家,他们跟着捡来的旧收音机唱着歌。这时,火柴摩擦产生的火星点燃了报纸,报亭里发生了火灾。他们灭火无效后,仓皇逃走,得以保命。大火烧光了报亭,玛利欧母亲认为柴斯特是纵火犯、不祥之物,要把柴斯特扔掉。此时柴斯特唱出了在收音机里听过的歌曲,这让玛利欧母亲很开心,她决定留下柴斯特。

  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听到柴斯特的歌声后,十分震惊,就写信将此事告诉了报社。不久报刊上登出这件奇事,柴斯特一下名声大振。

  但在光辉时刻,柴斯特却想回家了,亨利为了帮忙他,钻了许多下水道,找到了他回家的列车。柴斯特就这样离开了纽约。

  作文梗概(60):

  东汉末年,朝廷腐败,皇帝昏庸无能,百姓苦不堪言,就导致了农民发起的起义,名曰"黄巾兵起义"乱世之中,一代英雄人物就此竞相涌现。

  之后,袁绍与曹操领众以平"十常侍之乱"冲入皇宫,汉少帝刘辩与陈留王刘协慌乱而逃,途中,西凉刺史董卓因救驾有功,竟掌握了朝中大权,废汉少帝,立陈留王刘协为汉献帝,残暴的董卓欺压百姓无恶不作,王允与曹操利用连环计,将董卓被其义子吕布所斩。

  董卓死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用计谋相继除去了吕布,袁术,定都许都,其后官渡之战曹操以小胜多,将袁绍灭掉,继而平定了北方。

  刘备桃园结义后,与曹操作斗争,在汝南遭刘璋战败,后投奔荆州刘表,后三顾茅庐,请得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作为辅助。

  诸葛亮凭借他的机智,在江东舌战群儒促进孙刘联合在赤壁之战时,利用连环计、反间计、苦肉计,更是出现了草船借箭的故事战胜了曹操。这一战是中国历史十分辉煌的一页。

  战后,孙刘转而互争荆州,周瑜派鲁肃讨要荆州,一次次被诸葛亮说回,心胸狭窄的周瑜最终在诸葛亮的讥讽中呕血而亡,留下了既生瑜,何生亮的长叹。

  刘备夺得西川,三国鼎立局面构成,不料吴国大将吕蒙,以白衣渡江之计夺取荆州,忠义之将关羽宁死不屈被孙权斩首,之后,刘备又被新任督都陆逊战败,病倒在白帝城。

  诸葛亮派大兵将南蛮孟获七擒七纵平定了南方之乱,他因要完成刘备的嘱托,六出祁山,最终应过度劳累军事死于五丈原。这时曹操之子曹丕早已改国号为魏,之后陆续平定了蜀中与东吴,又改号为"晋",总算平定了全国。

  真乃"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矣!

  作文梗概(61):

  这是著名儿童文学家张天翼写的一本书,故事惊险又刺激,难过又趣味,读了后还让人陷入沉思……

  书中写到有一对老夫老妻生了两个儿子,大哥名叫大林,小弟名叫小林。兄弟俩十岁那年,他们的父母去世了,为了生存,兄弟俩只好出去找工作。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可怕的怪物。于是他俩决定分头跑,跑了很久,最终把怪物给甩了,可是兄弟俩就这样走散了。之后,弟弟被一只狗绅士和一只狐狸当成废物捡回去了,然后他又被拍卖给了四四格先生。四四格每一天都让小林干没完没了的活,没有饭吃,还不让他休息,也不给工资,小林和他的同伴们受尽了四四格的虐待,最终大家团结起来把四四格打死了。可是打死一个四四格又来了一个四四格,小林他们最终都无法摆脱四四格们的欺压,于是他们就一齐逃跑。结果小林遇到了开火车的中麦伯伯,他就跟着中麦伯伯学开火车,之后他成了一名优秀的火车司机,能够自食其力了。大林逃跑后,他也遇到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用诡计把大林送给世界第一富翁—哈叭先生当干儿子,他从此就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了。之后,哈叭先生去世了,大林打算和蔷薇公主去海滨玻璃馆结婚,可是中途掉到了海里,辗转来到了一个叫富翁岛的地方,那岛上都是金银财宝,并且也仅有金银财宝,没有人劳动,没有人创造财富,最终没有食物,大林就被活活地饿死了。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金钱不是万能的,劳动才是最最重要的,创造财富才是最快乐的。俗话说,自我动手丰衣足食,如果我们仅仅拥有金钱,并不代表我们就拥有了生命、健康和快乐。我们仅有经过自我奋力地劳动,去获取我们想要的东西,那才能拥有真正的快乐。

  作文梗概(62):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寒假,我阅读了许多外国文学名著,有《月亮与六便士》《百万英镑》《哈利·波特》……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小王子》。

  《小王子》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圣埃克苏佩里。书中讲述了小王子从自我星球(B—612号星球)前往地球的历险过程。途中他遇见了许多不一样的人,有爱慕虚荣的男人,有自言自语的国王,有辛勤工作的点灯人……最终到达地球,他认识了一只狐狸,但当小王子想回到自我的星球与花儿团聚时,他的愿望却无法实现,最终他选择了死亡。

  在这一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小王子,他神秘可爱、天真无邪、孤独忧伤。小王子因为爱,精心地照顾玫瑰花,尽管玫瑰花的自负幼稚让他们彼此分开,但小王子仍然爱着她,他给玫瑰花罩上了玻璃罩,然后才离开了自我的星球,离开了自我深爱的玫瑰花。在地球上,就算他看到了许多一样的玫瑰花。可是,过去的相处使他相信他的那朵玫瑰花才是世上唯一的,他仍然思念他的星球和玫瑰花!

  是啊!仅有为之付出心血的东西才是最值得珍惜的,生活的本质就是——爱与职责,当这种人生信仰无法实现时,哪怕付出自我的生命也要去奋力争取!

  回想以前,我饲养小动物总是很随意,刚开始饲养总是兴致勃勃,但过段时间就没有耐心打理,即使它们生病、死去也不太放在心上。读了这本书,我真正明白了:动物的生命也和人一样宝贵,我们既然饲养它们就要用真心去爱护它们,不要把它们当成玩偶,而是要作为朋友去尽到自我的一份职责,万物有灵,心里装着期望与温情,装着感动与职责,我们才能遇见真实欢乐的自我。

  我多么期望我能去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小王子,听他讲述那段完美的过往,因为每每看到故事的最终,我总会觉得一人一玫瑰,足矣。

  作文梗概(63):

  《华罗庚科普著作选》是一部适合中学生阅读的数学课外读物,它集合了华罗庚几十年的数学研究成果的精华。《从杨辉三角形谈起》中最核心的理论便是杨辉三角形基本性质,从中衍生出的二项式定理是十分重要的。《从祖冲之的圆周率谈起》华罗庚从祖冲之圆周率的约率,介绍了辗转相除法和连分数,由此解释了约率,而华罗庚能进一步用连分数相加求出原两数之比的既约分数。

  从这小小的一点就能反映出华罗庚的刻苦钻研精神,《从孙子的“神机妙算”谈起》中,用这种方法来解二元一次方程,多项式的辗转相除法可帮忙我们解决多项式的类似问题。华罗庚是中国解析数论、矩阵几何学、典型群、自守函数论等多方面研究的创始人和开拓者。他一生为我们留下了十部巨著: 《堆垒素数论》、《指数和的估价及其在数论中的应用》、《多复变函数论中的典型域的调和分析》、《数论导引》、《典型群》 (与万哲先合著) 、《从单位圆谈起》、《数论在近似分析中的应用》(与王元合著)、《二阶两个自变数两个未知函数的常系数线性偏微分方程组》( 与他人合著)、《优选学》 及《计划经济范围最优化的数学理论》。

  他在多复变函数论、矩阵几何学方面的卓越贡献,更是影响到了世界数学的发展,也有国际上有名的“典型群中国学派”,华罗庚先生在多复变函数论,典型群方面的研究领先西方数学界10多年,此外,还有学术论文150余篇,科普作品,辑为《华罗庚科普著作选集》,他是国际数学大师,他为中国数学的发展作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而《华罗庚科学著作》是他多年来的心血。

  作文梗概(64):

  从小生活在乡间的祥子,在18岁时父母去世,便来到北平靠力气拉车挣钱,省吃俭用,最终用三年时间。凑足了100块血汗钱,实现了他的梦想买了一辆自我的新车。

  在北平征战的时期,祥子,拉客人去了危险地带,却被士兵们拉去充军,士兵们夺走了他的一切,祥子趁势,趁军营混乱偷跑了,临走时牵了三匹骆驼作为对丢车的补偿。祥子用骆驼换了三十五大洋,之后生病时道出了与骆驼的关系,所以获得“骆驼祥子”的绰号,之后他在开车厂的刘四爷的家里安家,让刘四爷来保管它的30大洋。刘四爷的女儿虎妞很喜欢祥子。祥子在刘四爷那里拼命拉车,减短了车的寿命,刘四爷不满,祥子怒辞杨府,可杨家人异常刻薄,祥子不堪他们的侮辱,只干了4天就离开了。回到车厂,祥子喝了酒后糊涂办了错事,第二天,他遇上原先的主人曹先生,替他拉上了包月,他想要回存款,却被虎妞回绝了。祥子在曹家拉车很快活,直到虎妞去找他,虎妞谎称自我怀孕,想让刘四爷理解祥子,祥子不知所措。

  一天,他在茶馆里遇到了贫困的老马,小马二人,对靠个人奋斗能摆脱贫穷产生了怀疑。祭灶那天晚上,祥子被派来跟踪的孙侦探抢了所有钱,迫不得已,只能回刘家,刘氏也明白虎妞相中祥子,怕祥子带走其资产,要赶他走,虎妞和刘四爷撕破脸,和祥子走。祥子被迫结婚,得知虎妞没怀孕,他很生气,仅有只得无奈拉车养家。之后虎妞有了身孕,祥子冒雨拉车,结果大病一场。租了虎妞房子的小福子,时常来看望她。虎妞不满,逼小福子还钱,小福子下跪,二人才和好。几个月过去,虎妞难产死去,祥子为给他办丧事,而把车卖了,从此在夏家拉包月,淋病过后他染上陋习,直到曹先生归来,他答应让祥子拉包月,并招小福子来做女仆。祥子打听到小福子已死。失去了生活的期望,四处占便宜,开始骗钱,最终他混成了一个个人主义的末路鬼。旧社会,把祥子从一个进取的小伙沦为行尸走肉,同学们快翻开书本,感受老舍京味中对黑暗社会的声讨和批判吧!

  作文梗概(65):

  从前,有一个英国人叫鲁滨逊,他喜欢冒险和航海,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

  有一次在冒险中,船被风暴给吹翻了,鲁滨逊就这样流落到了荒岛。那里没有人居住,也没有野兽,到处是乱石荒草。他又累又渴,自我想,我还能活下去吗?

  潮水退了,鲁滨逊看到船上还有一些食物和用品,就陆续搬到岸上。这时候还有一条狗和一只猫陪着他。

  他看到了一片空地。他搭建了一座帐篷,那里能够看到海面,他期望能够看到经过的船只,以便请求救援。

  从船上搬下来的食物越来越少,想要还活下去,就必须想办法。他每一天拿着枪,带着狗到森林中打猎,要么到海边捕鱼,要么把捕来的山羊畜养起来,这样能够时常喝羊奶,吃羊肉。鲁滨逊还看到吃剩的麦子落在地上,不久便长出了穗子。他把这些麦子反复收种。到了第四年,他最终吃到了自我种的食物。

  一天,鲁滨逊看到了陆地上有野人的痕迹,惊恐万分。他怕野人会吃掉自我,于是把羊群分在几个地方圈养,还在门前插上了杨柳桩子。

  这样又生活了两年。鲁滨逊再一次看到了野人的脚印和遍地的白骨。在恐惧中,他想到了对付野人的办法。他把自我的房子垒得更坚固了,设置了许多的障碍。

  又过了几年,岛上来了一群野人,拖出了两个人,杀了一个人,另一个人拼命地跑向鲁滨逊住的方向。于是,他决定救下这个人,便开枪打死了两个追赶他的野人。他给这个人取名“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的好帮手,他们一齐种植,一齐生活。

  有一天,鲁滨逊被星期五喊醒,原先有一艘英国船只正在附近,可是船长却被水手们绑起来了。于是他们救了船长,船长带他们去了英国。

  就这样在岛上生活了28年的鲁滨逊最终回到了英国。之后他把这段故事写在了本子上。这段经历永久在他的书里,告诉世人,在绝望中要学会乐观的应对。

  作文梗概(66):

  根鸟是一个聪明,活泼,有心机的小孩。在他身上会发生什么呢?我们来看一看吧。

  一天,根鸟出去打猎,什么也没打到,这使他十分生气,之后飞来一只大白鹰,根鸟射死它之后,从它腿上解下来一根布条,上头是一位名叫紫烟的女孩发出的求救信号,此后,根鸟每一天晚上都能梦到紫烟。最终,根鸟决定离开自我的家乡,去寻找那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离开家后,根鸟身上的钱很快花光了,只号在大街上乞讨。这时,一个叫长脚的人给了他一些钱,根鸟十分感激他,然而根鸟并不明白长脚是一个骗子,这一切都是长脚设的骗局。根鸟为了感恩,答应长脚去送信,临行,、长脚又送他一匹白马,这匹白马之后成为了根鸟最忠实的伙伴。

  来到收信的地方,虽然那里是大峡谷,可是,和他想象的不太一样,那里寸草不生,阴森森的,到处弥漫着鬼气。把信送到他们手中后他们就把根鸟绑了起来。第二天,根鸟被戴上脚绳,去背矿石了。根鸟背了一天的矿石,一天都在想逃出去的办法。又过了一天,他遇到了独眼老人,他对根鸟十分看好。有一天,月黑风高。根鸟逃出去,但因为脚链的束缚,他又被捉了回去。捉回去后,根鸟被他们又给根鸟一盘“红珍珠”他想吃,但被独眼老人制止了,因为那种果子连吃四五顿,就会忘掉一切。之后,在老人的帮忙下,他逃出了鬼谷,顺手又把那大片邪恶的红珍珠烧毁了。

  逃出鬼谷后,根鸟来到了米溪,他喜欢上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样秋蔓与她的父母也很喜欢他,可是他又离开了米溪去寻找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随后到了茑店,那里是一个城市,到处弥漫着糜烂的味道,他在那里认识了金枝,他帮忙了金枝,又踏上了他的旅程他在路上,遇到了板金,他又在板金的帮忙下打听到了大峡谷。他们俩一齐去找那个大峡谷。在路上,板金走了。根鸟十分悲痛,并把它的遗体埋了在一棵柳树下,变继续上路了。最终,他找到了大峡谷,那里飘着百合花的香气,翱翔这白鹰。然后,根鸟摔下吗,在地上嚎啕大哭……

  作文梗概(67):

  今年的寒假格外的长,利用这段时间,我看了几本小说,其中有一本令我印象最深刻,叫作《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作者笔名为肉包不吃肉。

  故事发生在下修界的死生之巅。主人公墨燃重生回了少年时,把前世对他的师尊楚晚宁的恨带到了这一生,可是之后却发现这是他以往最喜欢的师哥设下的圈套。墨燃前世犯下了巨大的错误,他一度认为这一世无论如何也还不清了,却忘了他是为了保护楚晚宁才变成了可憎的踏仙君。最终,他拼死护住了另一个时空的安宁,只为了赎清前世犯下的罪。

  《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是我至少此刻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中的群众只相信他们亲眼看见的,没人愿意给墨燃和楚晚宁一个辩解的机会,最终导致墨燃和楚晚宁这一对恋人险些阴阳两隔。书中的人物活灵活现:外冷内热的晚宁,一心想赎罪的墨燃;两世都要带蝶骨美人席回家的华碧楠;温柔的师昧师明净;还有凤凰儿,天之骄子薛蒙……

  这本书中的一句话很好:“莫要对他人妄行揣测,是人能够给予自我的最高尊严。”此刻有多少人不会去理会事情的真相,一心认为自我看到的、想到的就是事实呢?有多少人,仅仅因为自我的见解,就冤枉了那么多好人?

  《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用它的每一个情节甚至每一句话都在向我们诠释着一个道理:并非看见的所有东西都是事实,也没有必然的对与错,更没有所谓的‘公平’。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因为人们茫然的相信抑或是茫然的指责而褪去了青涩,留下了成熟。可是这些早已不重要了,他们坚守了自我的本心,这便是最好的结局了。

  作文梗概(68):

  古巴的一位老渔夫桑地亚哥已经连续84天没打到鱼了。头40天还有个叫曼诺林的小孩和他一齐,之后小孩的父母嫌老头“背运“,就叫小孩搭了别的船。老人睡觉不像年轻时总梦见海浪、沙滩,而常常梦见狮子。

  第85天一大早,小孩为老人准备了沙丁鱼和鱼食,送老人出海。这天天气很好,老人决定到更远的大海深处捕鱼。黎明时,他已在钓丝上装上沙丁鱼,放到适当深处,让小船随海水漂流。

  老鹰在上空打着旋,老人担钓丝插到1英里深的海里。突然,看见伸在水面上的绿色竿子急速地坠到水里,他明白,这是一条马林鱼正吃钩尖和钩把子上的沙丁鱼。老人灵巧地握着钓丝,感到下头的分量越来越重。中午时分,大鱼最终上钩了,老人用双手拼命收着钓丝,但依然不能提上一英寸,鱼船和人都在水面慢慢飘流。阳光落山了,大鱼依然未浮出水面,老人想:我拿它没有办法,它拿我也没有办法。

  阳光又升起来了,鱼依然向北游。老人疲惫不堪,左手在抽筋,他吃些生鱼以增加力气。鱼最终跳出海面,比小船还长两英尺哩。老人放出更多的钓丝,紧紧拽住。手已皮开肉绽,涌出鲜血。第三天,大鱼开始打转,最终银花花的肚皮最终翻出水面,老人使尽平生的力气把它杀死,并将它绑在船边。那家伙足有1500磅,或许更重。

  死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群,它们围着船打转。老人用鱼叉扎,用桨、舵柄、刀子等与鲨鱼拼死搏斗。他深信:“人并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能够被消灭,但不能给打败。“最终,鲨鱼吃掉了他千辛万苦得来的大马林鱼的肉,仅仅留下一副大鱼的骨架。

  子夜时分,老人最终驶进小港,回到他的小茅棚。天亮后,当人们对着那大鱼的骨架发出惊叹的时候,曼诺林送来了热咖啡,并告诉老人,以后和他一齐出海。

  路边的小茅棚里,老人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睡着,小孩在一旁守护他。老人正梦见狮子。

  作文梗概(69):

  简·爱是一个苦命的女小孩,她从小便父母双亡,被收养在舅舅家里,虽然舅舅十分疼爱简·爱,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可命运终究还是造化弄人。简·爱的舅舅在收养简·爱没多久后,便去世了,简·爱的舅妈又十分厌恶简爱,但又碍于舅舅临死前的话,只好把简·爱留在家中,当佣人一样对待,任由儿子不断欺凌,虐待简·爱。所以,简·爱的幼年是暗无天日的。

  在一次碰巧的机会,舅妈把简·爱送到了一所教会学校,简·爱以为这所学校会是她的救赎,却不想那里却是她的另一个深渊。

  在这所学校生活了几年后,她最终离开了这,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当了一名家庭教师,也认识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在经历过了许多事情后,简·爱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罗切斯特先生也爱上了简·爱。

  可就在他们举办婚礼的时候,一个疯女人出现了,她竟然是罗切斯特的妻子,因为是个疯子而被关在了庄园的阁楼,这个疯女人之前曾想把罗切斯特先生杀死,却被赶来的简·爱阻止了。此刻的疯女人怀恨在心,便在简·爱的婚礼上闹了起来。

  明白事情真相的简爱悲痛欲绝,便离开了桑菲尔德。在流浪时她遇到了自我的表哥,便与表哥生活在一齐,之后,表哥像简·爱求婚,但简·爱拒绝了,她明白那是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

  一天夜里,简爱听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对自我的呼喊,便连夜赶往桑菲尔德,令人悲痛的是:桑菲尔德发生了火灾,疯妻子摔死了,而罗切斯特先生则是失去了一只手,眼睛也失明了。

  简·爱得知了此事后十分震惊,但她却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大跌眼界的举动,她找到了罗切斯特先生,与他结了婚。

  之后,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快乐的生活在了一齐,永久,永久……

  作文梗概(70):

  金色的草房子,大片的艾叶,沉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小孩:聪明的桑桑、文静的纸月、慈祥的秦大奶奶……

  桑桑是个聪明调皮的小男孩,他经常做出许多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而这一切的一切也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纸月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父母,仅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娘的的奶奶。她在被其他人欺负时,怕奶奶担心,并没有告诉奶奶,而是独自一人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忙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帮忙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竟只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而不慎落水,永久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感动之余,我不禁回想;到底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文章还经过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位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小孩之间的友谊,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在曹伯伯的笔下,每个人物形象性格分明,各有各的特点。他们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打开都是一段故事。《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它的每个主人公都有它独特的人性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久值得我珍藏的书。

  作文梗概(71):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所著。本书讲述了亲密无间的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发生的一件悲惨的事,导致他们之间产生了隔阂,从此分道扬镳,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的故事。

  全书的主线紧紧围绕着“风筝”一词展开,代表着阿米尔与哈桑之间的友谊的脆弱。

  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家的儿子哈桑是好朋友。他们一齐嬉笑打闹,一齐奔跑,更重要的是一齐追风筝。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时,参加完追风筝大赛的阿米尔和哈桑正兴冲冲赶回家,路上遇到了小霸王阿塞夫,应对接连不断的挑衅和突然其来的危险,一向怯弱的哈桑,掏出了弹弓,将橡皮带拉满,对准了阿塞夫,阿塞夫立刻妥协,放过了他们。

  事情远远没有这么简单,他们又一次遭到了阿塞夫的伏击。哈桑在地上被阿塞夫踢打,而阿米尔只是远远地在远处观望。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哈桑伤透了心,也让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阿米尔为了补偿哈桑,在他的生日礼物里面,拿出一只手表和一些钱,悄悄的放到了哈桑与他父亲一齐居住的小屋的地毯下。本以为事情就此完结,但第二天,哈桑的父亲阿里发现了这笔钱,问哈桑钱是怎样来的?哈桑不想让父亲明白他被打这件事,承认了这笔钱是他偷的,这让阿米尔万分痛苦。于是阿里主动要求离开阿米尔的家和哈桑相依谋生,与阿里情深义重的阿米尔的父亲几乎哀求着不让他们离开,可他们最终还是分道扬镳了。

  此时的阿富汗已经战火纷飞,到处硝烟弥漫,阿米尔无暇顾及失去的好友的痛苦,就匆匆跟随父亲逃亡海外到了美国,与一个阿富汗人结婚,可好景不长,父亲不久因癌症去世。成年之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再次踏上了久违二十年的故乡,期望为不幸的好友最终尽一点力。在寻找哈桑时,得知哈桑已经去世,之后居然发现惊人秘密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得知这一切的阿米尔开始寻找哈桑的小孩一索拉博。最终他们一齐踏上了归往美国的旅程。

  作文梗概(72):

  《幼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代表作,也是他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主要描述了作者自身的幼年遭遇。

  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就病死了,年幼的他只好和母亲投弃住在尼日尼的外祖父家,在此期间他经历了许多事:贪婪的舅舅们为了财产而大打出手;外祖父被烧红的顶针烫伤手指,原先是自我的儿子所害;阿廖沙在表哥的怂恿下染坏桌布,被外祖父一顿暴打……不管是自我经历的还是别人身上屈辱和困苦,都让阿廖沙隐隐不安。但就在前来探望他的外祖父讲起自我的故事时,他意外发现外祖父也有温柔的一面。

  生活中也不止这些。阿廖沙结识了茨冈尼克,他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小能手;还有“好事情”,他见识远大,是阿廖沙的挚友,他教了阿廖沙许多东西。

  在外祖父家的这段时间,外祖母无疑是阿廖沙黑暗幼年中的一缕阳光,外祖母呵护着阿廖沙,让他茁壮长大,是他的朋友,成了他最贴心的人。

  就在这时,消失很久的母亲回来了,因为她又发生了许多事:因为两个自私的舅舅,茨冈尼克惨死;母亲再婚,继父叶夫根尼·马克西莫夫好赌成性,自私虚伪,脾气暴躁,让母亲陷入一片黑暗;一齐共同劳动生活了五十年的外祖父和外祖母竟然分家了!外祖父成了守财奴,阿廖沙开始赚钱……而不幸总是不期而至,贫病交加的母亲死了,十一岁的阿廖沙从此孤独地走向了人间……

  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我们与阿廖沙的生活相比,一个是在天堂,一个是在地狱,在那种环境下阿廖沙还能坚强地学习,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奋力学习呢?

  作文梗概(73):

  在我国的黑龙江边境,有一个叫呼兰河的小城。在这小城里,发生过许多事情。要数有多少件,那可说来话长。冬天的时候,呼兰河的土地上满裂着口。人们很少出门,店铺都用厚门帘封着门。路上看不见几个人影,即使有,也会快步赶回家里。路上大大小小地铺着冻住了的水坑,一不留神,便会摔进去。镇上一片荒凉。每当过年过节,呼兰河的一些人还会自发地举行一些奇怪的仪式典礼。就如惊险的跳大神,令人心惊胆战。还有人会来看花灯,去逛那明亮的花街。还有人把蜡烛放到盘子里,点燃蜡烛,让它顺水漂去,满河的烛光,好像天上的银河。

  在一户人家的后院,有一个美丽而富满生机的大花园。每一天春意盎然,鲜花盛开。并且经常能看到一个小女孩和她的祖父在花园里劳动。祖父在一旁耕地,小女孩就在旁边玩耍,偶尔捉弄一下祖父也是她的乐趣。这花园是她家的。可是之后,老人死了,小女孩离开那里了,花园也不明白怎样样了。

  呼兰河以往来过一个叫小团圆媳妇的人。她对人很和蔼,但她的婆婆却认为她是个祸根,想除掉她。跟祖父玩耍的小女孩几次去看望她,但她却被她婆婆逼迫着当众洗澡,甚至用剪刀剪去了她的辫子。最终,小团圆媳妇还是死了,从此她家也不大被人记得了。

  有二伯是小女孩的伯父。脾气很古怪,喜欢跟鸟说话。他偶尔也会做一些奇怪的举动,之前偷过别人的东西。还跟小女孩的父亲吵过架,被打输了,流了许多血。他有时还想过自杀,但每次都下不来手。因为他放不下他的家人。依然顽强地活着。磨坊里的磨倌叫冯歪嘴子。他是个朴实勤劳的人,跟有二伯有过交往。也认识小女孩。但他越忠恳诚实,也就越容易遭人诬陷诋毁。他不仅仅失掉了工作,还离失了亲人。在现实的打压下,他还是乐观地应对生活,时不时地跟小女孩分享自我的人生心得。

  小女孩离开呼兰河后,始终忘不了她内心深处的那段幼时的回忆,于是,她把它们全都写了下来,写成了一本书,叫《呼兰河传》。

  作文梗概(74):

  从前,有个小孩叫尼尔斯,他十分淘气,经常捉弄小动物。一天,尼尔斯得罪了小精灵,小精灵将他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他来到院子里,发现雄鹅莫顿要和大雁一齐飞走。尼尔斯拼命地抱住鹅的脖子,想把莫顿拉回家,可是莫顿去意已决,尼尔斯只好跟着莫顿开始了他的骑鹅之旅。

  雁群在维姆布湖面的浮冰上熟睡后,狐狸斯密尔偷袭雁群并叼走了一只大雁。尼尔斯奋不顾身地救回了大雁,赢得领头雁阿卡的信任。在维姆布湖附近的农庄里,尼尔斯把松鼠宝宝送到了被抓的母松鼠身边,感动了农庄的主人。农庄主人将松鼠母子放归了大自然。从此,尼尔斯在动物界出名了,并被动物们尊称为“大姆指”。

  尼尔斯一路上帮忙了很多小动物。在格里敏大楼里,他帮忙黑老鼠对抗入侵的灰老鼠;在厄兰岛上,尼尔斯和莫顿一齐救治了受伤的小灰雁邓芬,此后邓芬便和莫顿一样成了雁群中的一员;在小卡尔斯岛上,尼尔斯帮忙山羊惩罚贪婪的狐狸,设计让狐狸掉入“地狱之洞”;在陶庚湖的农庄里,尼尔斯解救绿头鸭雅洛,让他重获自由;在斯康森公园,尼尔斯锯掉钢丝救出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雕高尔果,在得知阿卡是高尔果的养母后,尼尔斯又帮忙高尔果和阿卡和好如初。

  雁群在拉普兰大峡谷度过了完美的夏季,又要飞回南方了。尼尔斯回到家乡后,阿卡用一袋金币答谢尼尔斯的真诚相待,可尼尔斯却拒绝了!

  尼尔斯悄悄回家看望父母,发现父母正要杀掉莫顿和邓芬。他克服心理障碍,出面阻止父母杀自我的朋友。就在尼尔斯决心救下朋友的那一刻,他变回了原先的样貌,一家人得以团聚。

  作文梗概(75):

  翻开书,一股墨水的清香扑鼻而来,印着黑色宋体的纸张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狼王梦讲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叫紫岚,在广阔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他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的嘶吼,她的挣扎,他用母亲保护小孩时才有的眼神警告猎狗,他随时能够与他同归于尽。

  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狂雨夺去了一只小狼崽的生命,可是这样的伤痛,却只是开始,她饥不择食却找不到食物,在百般无奈中她选择吃掉那只已经死去的小狼崽才有足够的奶水,养育其余小狼崽,这是丛林里的生存法则。

  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最终的心愿:登上狼王宝座!为了完成他的梦想,他选择了偏心,她偏向于那只长得像黑桑的黑仔,给予他更多的母乳。果然黑仔不负众望。才半岁多点就不屑于打闹嬉戏有着超越同龄狼的胆量和勇气,可是这种胆量却成为了黑仔丧命黄泉的原因。

  其实狼的世界和人类有些一样,都是有望子成龙的心理,狼也一样都期望自我的狼崽能成为新一代狼王,紫岚并没有因黑仔的死而放弃,将目标转为蓝魂儿身上,紫岚没有对以前那样和蔼可亲却多了一份急功近利,争强好胜的心理。

  蓝魂儿和双毛的死使紫岚彻底绝望!未完成的使命像一块无形的石头压在紫岚的心里,喘可是来气。因为自我为了培养狼崽成为狼王,而提前衰老。她想去石洞看看自我的狼孙,却无情地被赶了出去,这位心灰意冷的母狼为了自我的狼孙,饥饿了二天后带着对失子的悲痛和老雕同归于尽。

  可爱又可恨的母亲,她死得那么悲惨,她的一生为了培育狼王而活,也许是狼王梦才毁了她一生!

  作文梗概(76):

  《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 。

  东胜神州傲来国有一座花果山,在花果山的山顶耸立着一座仙石,仙石吸收了日月精华,产下了一个石卵 。几十年后,那石卵破裂了,从里面蹦出一只石猴。石猴身手非凡,十分勇敢,闯入了那凶险又神秘的水帘洞探索了一番,发现水帘洞里并没有危险,反而十分美丽,还有各种家具 。它的胆量和勇气征服了众猴,也所以成了众猴之王 ,而水帘洞也成了它们的安居之所。

  之后,它四处拜师求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到西牛贺州,得到了菩提佛祖的提点,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 。

  归来后,又到东海龙宫去借宝物。说是借,实则是硬抢,经过一番大闹,得到了稀世之宝一一“如意金箍棒”。这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得到宝物之后,孙悟空又去了阴曹地府,把自我的名称从生死薄上勾划掉了 。

  它认为自我十分厉害,于是又飞到天上大闹天宫,玉皇大帝大发雷霆,却又奈何不了,就请来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 。

  五百年后,一位叫唐三藏的僧人走过五指山,救出了孙悟空,孙悟空也答应一路保护唐僧,跟着他一齐西天取经 。

  在西天取经的路上,唐僧又收获了两位徒弟,分别是沙悟净和猪八戒,并且降服了白龙马。一路上,一行人闹了不少矛盾,可是每一次都和解了。在途中,唐僧多次被妖怪抓走,孙悟空它们想尽办法,每一次都救出了唐僧 。

  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他们不畏险阻、勇往直前,最终在雷音寺取得了真经 。

  作文梗概(77):

  那一年的国庆假期,新华书店在我家楼下举办了“全民读书”的活动。像这样的活动,我和母亲当然不会缺席。所以我们也就在这场活动中买到了这本书。

  安妮是一个身世凄惨的红头发女孩儿。她十分喜欢幻想一些不用切实际的东西,也会给家人带来一些麻烦。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儿。如果是换做大家,可能都不愿领养她。而马修兄妹阴差阳错的领养了安妮。故事,就从那里开始了。

  安妮住进了绿山墙。她和普通的少女一样。她会臭骂林德太太,可是也会真挚的道歉。她想要去学校的野餐,被误会也不解释。她因为“红毛”的外号和全校最帅的男生对立。她误用葡萄酒把好朋友戴安娜给灌醉。她马虎的把风油精当香草精放进了蛋糕里。当然安妮也有她独特的魅力。她会靠着自我的伶牙俐齿和情商智商,哄得老巴里小姐一片欢心。她为了大家的写作本事和阅读本事而举办了故事会。她能靠着之前在三个寄宿家庭的医学知识救了险些丧命的戴安娜妹妹。安妮也有自我的目标---十分有名的女王学院。而她对目标,并不是说说玩的,而是真的去奋力。对于自我不擅长的几何。,她没有轻言放弃,更加奋力地去练习几何。最终真的考上了女王学院。在那么好的学校里,成绩还是数一数二。最终以全校第一的成绩毕业。而就在那个假期里,马修去世了。本来有出国的机会的安妮。因为担心马瑞拉的身体而放弃了那个机会。成为了教师。

  我十分喜欢里面的那句话“安妮明白,不管脚下的路有多狭窄,快乐的花总会恬静的开放。”我觉得如果我们都像安妮一样奋力,一样为了自我的目标奋斗,自我身边快乐的花也会开放。

  作文梗概(78):

  1866年,世界上发生了一件十分怪异的大事:在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常常看见一个庞然大物在水中出现。这搞得欧洲和美洲的人们心神不宁,大家对它充满了猜疑:有人说这是一种水怪,也有人说这是一种神鱼。

  为了人类的安全,海军部部长邀请天然史博物馆教授阿罗纳克斯先生与他们一同前去探寻这个秘密。在海军的舰船——林肯号上,他们还认识了加拿大捕鲸手——内德·兰德。

  最终有一天,他们找到了那个庞然大物,并且它还袭击了他们。阿罗纳克斯教授,孔塞伊——教授衷心的仆人,内德·兰德等人被海浪掀翻,掉进了海里,林肯号也疾驰而去。他们这才发现:这个庞然大物有着结实的铁皮,根本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潜水艇。

  掉进海里的他们被潜水艇的人带到了这艘鹦鹉螺号上。他们慢慢了解到:艇上的一切都靠电,因为船长尼摩憎恨陆地上的一切,所以造出了潜水艇开始复仇。艇里的布置十分优雅,船长还邀请他们去海底森林散步。教授本来认为这个船长必须是疯了,却没想到船上有特制的枪与潜水服,完全具备这样的本事。

  他们在船长的带领下参观了奇妙的海底世界,惊叹不已。他们看到了珊瑚王国,那里是尼摩船长安葬同伴的地方;还去到了印度洋,看到了许多鹦鹉螺;之后,尼摩船长带着教授参观了他培养的一颗价值上万的珍珠……在南极时,他们被困在大冰盖下,经受了缺氧的危险,最终死里逃生;不久,他们碰到了大章鱼,并与大章鱼展开了肉搏,虽然胜利了,可是尼摩船长却又损失了一名伙伴;之后,他们亲眼见证了尼摩船长击毁了一艘军舰,明白了尼摩船长对陆地、对战争的憎恨……

  在英吉利海峡停靠时,他们不想再做船长的俘虏,于是想办法逃出去了,不想竟遇到了迈尔大旋流,教授被撞晕,还好之后被一位渔民救起,这才结束了这场惊心动魄的冒险。

  作文梗概(79):

  《母亲不是我的佣人》是一本学校励志小说,讲述了一个小男孩战胜一系列挫折的心路长大历程。

  上五年级的阿章原本是一个都市小男孩,他自私又蛮横无理,生活上对母亲百般依靠,稍有不如意,便大发脾气。之后因为母亲怀孕了,父亲又在首尔工作,阿章便暂时去乡下舅舅家生活。

  离开了父母的庇护,开始的时候阿章异常开心,可很快就出现了很多不如意的事情。在学校,他不是把作业忘在家里,就是因为没带颜料被教师惩罚、被同学取笑。在舅舅家,表妹对阿章充满了敌意,表妹经常对他说:“我不明白你的母亲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母亲不是。”

  来到乡下后的阿章,生活简直一团糟。阿章心里异常失落,异常留恋以前在家的生活。他想到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可是什么都不用管,母亲会帮他备齐所有该带的东西,会帮他把房间整理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这个时候,他才醒悟:过去他成绩优异,成为全班同学喜爱的班长,这一切都是因为有母亲在身后默默付出,只是他从来不曾注意到母亲的辛劳,从来不曾感激母亲。

  从此,阿章奋力学习独自应对生活,尽量自我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尽管一路磕磕绊绊,挫折不断,但他先后经受了读书、守约、诚信的考验,逐渐长大为一个独立、勇敢、节俭、关爱他人的小男子汉。

  小说的结尾,阿章认识到作为学生,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塑造独立的人格,长大后才能成为自我人生的主人。这一天,阿章归来,他最终能够自豪地对母亲说:“母亲,我能够的!我阿章靠自我的力气,也能够做得很好!”

  作文梗概(80):

  一个复活节之后的第二个星期二,若札斯的副主教克洛德收养了巴黎圣母院前的一个弃婴,并给他起名为伽西莫多,在圣母院里敲钟。伽西莫多十分丑陋,人们看到他就如同看到了魔鬼一般。

  在愚人节的上午,人们要选出全巴黎最丑的人。伽西莫多成功被选中,人们抬着他在街头游行。与此同时,广场上的乞丐爱斯梅拉达跳舞卖艺,却被巡逻的警察抓住,押至圣母院,克洛德赦免了她的罪行,并给她安排了住处。

  在巴黎街头,克洛德因丢脸将养子伽西莫多当众推下轿子,并拉入圣母院中。爱斯梅拉达想要逃跑,被克洛德派出的伽西莫多捉住。就在这时,巡逻队队长弗比斯搭救了她,伽西莫多被警察抓住。同时,街头的流浪诗人甘果瓦误入“乞丐王国”,即将被乞丐王绞杀,爱斯梅拉达在危急时刻为了搭救甘果瓦,被迫与甘果瓦结婚,为期四年。

  伽西莫多经过一场闹剧般的审判后在烈日之下被押往刑台,受笞刑,十分干渴。看客们却只是嘲讽,叫骂他。爱斯梅拉达却挺身而出,掏出水囊滋润了伽西莫多的枯喉。为此,伽西莫多感动不已。

  之后,爱斯梅拉达爱上了巡逻队长弗比斯,在半夜与他约会。克洛德因嫉妒,用短刀杀死了约会中的弗比斯,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在宗教法庭的严刑拷问下,爱斯梅拉达最终承认了“罪行”,被判处绞刑。紧要关头,伽西莫多从圣母院爬出,杀死卫兵,将爱斯梅拉达救入“圣地”当中。由于圣母院是“圣地”,所以警察无法进入教堂逮捕她。

  在伽西莫多的悉心照料、严加保护下,爱斯梅拉达逐渐恢复了健康。由于在狱中时爱斯梅拉达拒绝了克洛德的求婚,所以克洛德千方百计的想杀死爱斯梅拉达。但这些阴谋都落空了。

  甘果瓦撺掇着乞丐们去圣母院解救爱斯梅拉达,结果乞丐群与伽西莫多产生误会,开始了一场大战,直至天明。巴士底狱中的路易十一大怒,发兵镇压,派人强行闯入圣母院拖出了爱斯梅拉达,绞杀后扔进隼山的墓穴当中。伽西莫多前去看望,终不忍,与尸体一齐在墓道中化为灰烬。

  作文梗概(81):

  唐僧师徒四人离开了乌鸡国,走了半个多月,遇到一座高山挡路。

  这座山太高了,唐僧看到后胆颤心惊,只见山坳飘来一团红云,孙悟空说:“妖怪来了!”他们三个人把唐僧护在中间。

  那红云就是妖怪,他听说唐僧肉吃上一块能够长生不老,他看着下头的唐僧,心生一计,变成一个五岁顽童,被倒挂在树上。

  悟空看那红云不见了,刚好又听见一个小孩的救命声,就对师父说,那是妖怪,不要理他,师父也怕是妖怪,也就走了。

  妖怪看他们不来,他就抖落绳索,到另一个山头故技重施。师父又听到那救命声,忍不住了,就把他放了下来,唐僧问他是哪的,他说他是被强盗抢上去的,唐僧又不忍心,叫悟空背他,悟空想把他摔死,他就用千斤重的假身替代自我,而自我却飞到天上去了,并用了一阵旋风刮走了唐僧,悟空气急了,把那假身一摔,又使出大闹天宫的精神,把土地神叫了出来,悟空问土地神那妖怪是谁,土地说那妖怪叫红孩儿,在火云洞住。

  孙悟空来到了火云洞,和红孩儿斗了二十个回合,不分胜负。

  八戒在旁边看那妖怪仅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也来战斗,红孩儿一看不妙,就往自家锤了两拳,喷出了三昧真火,就逃了。

  之后,悟空去请龙王,在另一次大战中,红孩儿又用三昧真火,结果,凡水浇三昧真火如火上浇油,孙悟空被烧的逃跑,他看见一条河,便向下一跳,不料被冷水一激,火气上身,三魂出窍,晕了过去。八戒按摩揉搓,不一会儿,悟空果然醒来。

  之后,悟空请来观音菩萨救出了师父。

  作文梗概(82):

  尼尔斯是个不爱读书的捣蛋鬼。一天,他因捉弄小精灵而变成了拇指大小。他试图向家里的小动物求助却被驱逐,就在此时,家鹅莫顿想跟大雁飞走,尼尔斯情急之下骑上雄鹅,开启了飞行之旅。

  男孩被雄鹅带到高空,结实了高傲的雁群,为了证明自我的实力,他们与雁群一齐旅行。在农庄上,莫顿被一群男孩捉住了。尼尔斯靠着自我的机智与勇敢救出了莫顿,回到了雁群。

  几天后,他们随着雁群来到库拉山参加鹤之舞表演大会。大会上,狐狸斯密尔咬死了大雁被驱逐出境。随后,灰鹤的表演令大家震惊,给表演大会添上了一丝魅力。除了中间小小的插曲,整个表演大会都十分圆满。

  因为此事,斯密尔对雁群怀恨在心,一路追踪雁群伺机报复,他还怂恿紫貂和水獭偷袭雁群,但都未成功。随后,大雁们来到卡尔斯克鲁纳军港和大造船厂,兴奋之下他独自去参观,却得罪了青铜大汉,还好被木头人救下,成功脱险。

  由于被斯密尔追踪,大雁们便绕道飞去厄兰岛,在那遇见了小灰雁邓芬。他救下邓芬,并治好了她的伤。邓芬与他们一齐踏上了旅行。

  旅行中,尼尔斯经过了许多神奇和趣味的地方。有海底城市、陶庚湖、伯尔斯拉格那、梅拉伦湖、峡谷等等,他每经过一个地方,都深有感触。这让他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长大为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小孩。回到家时,家中的动物们都十分欢迎他,他也变得更爱护动物了。他有时也会想起大雁们,期望它们能回来找他,可是无奈他变回原样后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只能暗自悲痛。

  尼尔斯在这场旅行中完成了自身的升华,从不爱读书的调皮蛋蜕变成了一个爱护动物,勇敢善良的小男子汉。

  作文梗概(83):

  《西游记》这本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物活灵活现,使我回味无穷。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他是明朝有名的小说家。书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白龙马五师徒一同经过了种种磨难和各种考验,仍旧坚持到底,不屈服,顽固的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成佛的神话故事。《西游记》这本书使我感受到了世间的正与恶,还让我明白仅有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的道理。

  书中的五师徒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本领。为这本小说增添了几分魅力。唐僧是这本书中最重要的主角,他胆小,唠叨,不分善恶,可是心却十分纯洁,善良。他一心向佛,在困难面前不放弃,成为了旃檀功德佛;孙悟空是个急性子,他淘气,勇敢,但始终最终师傅,他英勇善战,火眼金睛,应对妖精绝不退缩,忠诚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后因犯色,而被贬下凡间成了一只猪。经菩萨指点,他也跟着唐僧一齐取经,途中经常说要各奔东西,还老是贪恋美色,好吃懒做。可是他对师傅忠心耿耿,武功虽然不如悟空高强,但也是唐僧身边的一个好徒弟,最终成为了净坛使者;沙僧原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王母娘娘的琉璃盏,后将功赎罪,随唐僧取经,他的武功不是的,也不是最机灵的,可是他是一个对师傅的话言听计从的徒弟,他的水下功夫十分了得,最终也成了金身罗汉;白龙马本时西海龙王敖润的儿子,因触犯天条,跟唐僧取经,从一条龙变为了一只白马,因西天取经途中表现良好,成为了八部天龙。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看什么事情都是简单的,做起来什么都是难的。如果你肯付出心血,肯花时间,肯下功夫,就必须能够事半功倍。

  作文梗概(84):

  《西游记》这本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物活灵活现,使我回味无穷。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他是明朝有名的小说家。书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白龙马五师徒一同经过了种种磨难和各种考验,仍旧坚持到底,不屈服,顽固的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成佛的神话故事。《西游记》这本书使我感受到了世间的正与恶,还让我明白仅有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的道理。

  书中的五师徒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本领。为这本小说增添了几分魅力。唐僧是这本书中最重要的主角,他胆小,唠叨,不分善恶,可是心却十分纯洁,善良。他一心向佛,在困难面前不放弃,成为了旃檀功德佛;孙悟空是个急性子,他淘气,勇敢,但始终最终师傅,他英勇善战,火眼金睛,应对妖精绝不退缩,忠诚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后因犯色,而被贬下凡间成了一只猪。经菩萨指点,他也跟着唐僧一齐取经,途中经常说要各奔东西,还老是贪恋美色,好吃懒做。可是他对师傅忠心耿耿,武功虽然不如悟空高强,但也是唐僧身边的一个好徒弟,最终成为了净坛使者;沙僧原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王母娘娘的琉璃盏,后将功赎罪,随唐僧取经,他的武功不是的,也不是最机灵的,可是他是一个对师傅的话言听计从的徒弟,他的水下功夫十分了得,最终也成了金身罗汉;白龙马本时西海龙王敖润的儿子,因触犯天条,跟唐僧取经,从一条龙变为了一只白马,因西天取经途中表现良好,成为了八部天龙。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看什么事情都是简单的,做起来什么都是难的。如果你肯付出心血,肯花时间,肯下功夫,就必须能够事半功倍。

  作文梗概(85):

  《董存瑞故事》梗概

  1948年,董存瑞所在的解放军部队准备攻打热河的隆化。敌人妄想阻止我军前进,在隆化城旁造了许多的碉堡。为了减少部队的伤亡,所以,就要把它们一一炸掉,给大部队前进扫清障碍。

  董存瑞所在的二排,在这次战斗中的任务就是炸碉堡。 战斗打响了,二排的战士们,一齐去炸碉堡,董存瑞在炸碉堡时,把耳朵震得嗡嗡响,头被气浪震得发晕,但他仍然坚持着,先后又炸了二个碉堡 ,其他战士也炸了很多碉堡,我们的部队随着冲锋号的响声冲了出去,可是在干河的那座桥上,几块砖掉了下来,之后一个枪管出来了,向我军阵地扫射,董存瑞所在的连队不得不停下来,连长命令二排战士在15分钟内炸掉这座桥型碉堡,友军在东南角进攻,也在院中被阻,这时二排战士自告奋勇去炸碉堡。

  可是,第一名和第二名,还没到桥下就牺牲了,董存瑞立刻拿起炸药包冲向桥头碉堡,从敌人的枪林弹雨中冲了过去,腿被子弹射中,受伤了,可是他没有倒下,继续向前,一向冲到桥的下头,他把炸药包两次放在桥沿上,都滑了下来,他心急如焚,心想,每耽误一分钟就会有许多同志的牺牲,所以他用手托起炸药包,拉着了导火索,董存瑞向战友们大声喊道:“同志们,为了胜利,前进!”之后“轰”的一声,碉堡被炸毁了,董存瑞也牺牲了,战士们一齐冲向了隆化,一会儿,隆化中学升起了五星红旗,隆化解放了。

  随后战友们和师首长,来到桥型碉堡废墟旁,脱下了帽子,为董存瑞致敬。 董存瑞的牺牲重如泰山。他用自我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日的快乐生活,换来了今日的和平安宁,人民安居落业,国家繁荣昌盛。我们永久也不会忘记他,他永久活在我们心中。

  作文梗概(86):

  《骑鹅旅行记》的作者是塞尔玛·拉格洛夫,主要写的是喜欢欺负小动物的小男孩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小人,跟着家鹅莫顿一齐随着大雁群遨游世界。尼尔斯历经磨难,最终变成了有爱心、勇敢的小孩。

  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14岁男孩。他不喜欢学习,还总是戏弄小动物。

  一天,尼尔斯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并捉弄了它。最终,他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

  这时,有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跟随雁群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走,就紧紧地抱住了莫顿的脖子,却被莫顿带上了高空。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又危险的旅行。

  他们跟着雁群飞向拉普兰省。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各种诡计;从强盗山中逃出来;差点被铜像踩扁;用小口哨打败了灰鼠兵团;救出小松鼠;救了绿头鸭雅洛……在这些冒险中,尼尔斯逐渐改正了许多缺点。

  夏天过了,雁群要往南飞,尼尔斯明白自我仅有照顾好白鹅,才能变回原先的样貌。最终,白鹅莫顿带着尼尔斯回到家中。

  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却再也听不懂动物的话了。他从一个淘气、不听话的小孩变成了一个勇敢、乐于助人、富有职责感、勤劳、善良和懂事的小孩。

  《骑鹅旅行记》告诉了我:要学会勇敢,学会去帮忙别人。尼尔斯虽然身处逆境,但最终能克服恐惧的心理,并在一次次的“磨练”中变得勇敢起来。最终,尼尔斯从一个淘气,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变成一个懂事,乐于助人的好小孩,因为他懂得了给予别人帮忙是欢乐的!

  作文梗概(87):

  兴趣是最好的教师,趣味数学摆脱原先传统数学课堂的枯燥,经过多媒体教学生动趣味的带动小孩的课堂进取性。趣味数学共十章,主要有奇妙的数,算数中的智慧,迷人的图形与空间,表字母代替数,推理的魅力,趣味的概率,形形色色的悖论,学习游乐园,数学家逸事等资料。数学是最重要的课程之一。数学也是所有学科中最趣味,最有魅力的课程课程之一。

  一位美学家曾说过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他就不存在数学的魅力,也是在这样发现它的魅力之所在的人就会十分喜欢它,而这本书对少女儿的智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训练。让小孩们一边思考,一边获得智能的提高和训练。这本书是一套综合性较强的,融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于一体的。亲子共读读物。被称为“世界上最令人爱不释手”的趣题集,有很多小孩对数学不感冒,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读不懂题,计算还能够,一遇到应用题就懵, 概念不理解,没办法举一反三,这个问题很多小孩都有,遇到题会做,可是,却不能够明白做题的原理是什么,这就是对概念把握不到位,遇到复杂的问题没有解决思路,这是因为没有掌握建模的概念。

  其实,很多问题都能够经过数学绘本来解决,比如兴趣培养这块,一开始就让小孩接触枯燥的数学公式,冰冷的数字符号,小孩肯定抵触。但如果从这些有意思的小故事开始,数学在小孩的脑海中将是另一番景象。而趣味数学,仅解决了小孩对数学的兴趣问题,还能潜移默化地积累数学知识、培养数感,养成数学思维,最重要的是能够提高小孩的阅读理解本事。

  作文梗概(88):

  老渔夫桑提阿果年轻时是一位十分出色的渔夫,那时的他强健有力,以往和一个黑人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终最终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对手。到了老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一个人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仅有一个小孩曼诺林亲近他、崇拜他。

  可是,老人的"硬汉"精神丝毫没有衰减,他仍然热爱垒球、仍然梦见雄狮——这都是力气的象征;他已经一连84天出海打鱼都一无所获,连他的帆看上去都像是一面"标志着老打败仗的旗子。可是就在第85天的早上,他又顽强地驾船出海了:他要到深海里去打一条大鱼。

  这一次,他碰上了一条足有18英尺长、比他的船还大的鱼。桑提阿果对这条大鱼充满了赞美和尊敬,同时这更激起了桑提阿果向它挑战的决心。大鱼当然不肯轻易屈服:他时而与老人默默地对峙,时而把船拖向深海,时而围着船打,时而要用掀起的巨浪把船打翻……老人与大鱼奋战了两个昼夜,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地和鱼、和鸟、和大海对话,不断地想起曼诺林或者回忆往事,凭借颐强的毅力和坚强的信念,他最终挺了过来,征服了那个庞然大物。

  意料不到的是,就在老人要把大鱼拖回去的时候,大批的鲨鱼被吸引而来,争吃拖在船尾的大鱼。已经筋疲力尽的桑提阿果公然竭尽全力与鲨鱼搏斗,那条大鱼仍旧被成群的整鱼咬得只剩下一副空空的骨架。最终,桑提阿果把这副巨大的骨架拖回了岸边。

  望着那副骨架,老人自问是什么打败了他,结论是:"什么都不是,是我出海太远了。"老人靠自我的精神与理念坚韧地支撑着,他最终战胜了大鱼,也战胜了失败,战胜了自身。晚上,老人睡着了,曼诺林在身边守护着他。那一晚,桑提阿果又梦见了狮子。

  作文梗概(89):

  1935年秋天,红军长征过的草地时,指导员派炊事员班长照顾我和两个生病了的小同志。因为他年纪最大,所以大家都叫他‘老班长’。

  老班长带着我们边走边歇,煮野菜和青和面给我们吃。很快我们的青和面吃完了。老班长看着我们一天天瘦下去,很担心我们走不出草地。于是,他绞尽脑汁,把针弯成鱼钩去钓鱼。以后,老班长总是先安顿好我们后,再去钓鱼,把鱼煮成鱼汤,给我们吃。可我从没看见老班长吃鱼。再一次偶然中,我发现老班长每次吃的毕竟是草根和我们吃剩下的鱼骨头。我劝老班长也吃点鱼,爱惜自我,可他说找点吃的不容易。当我说要帮他一齐找的时候,他严厉的拒绝了。第二天,老班长端来的鱼汤更少了,我不忍心吃下去,遭到老班长的批评。老班长看见我们吃完了,就异常高兴。

  渐渐的,我们接近草地边上了,可老班长却昏倒在水边,再也没有醒来。老班长用自我的生命把我们送出了草地。

  我细心翼翼的保留了老班长的鱼钩,让这个长满红锈的鱼钩教育革命后代。

  作文梗概(90):

  从前有一个猎人,名叫海力布,他热心帮忙别人,大家都很敬重他。

  一次,他上山去打猎,意外地救了一条小白蛇,救了才明白是龙王的女儿,龙王明白后,十分感激海力布。就把自我嘴里那颗能够听懂任何动物话的那颗宝石给了海力布。小白蛇再三叮瞩海力布不要把动物说的话告诉别人。不然就变成一快石头。

  海力布有了这颗宝石。打猎方便极了。一次他听到一群鸟商量搬走的事。原先今日晚上大山要崩塌。洪水要掩没大地。海力布忙跑回去叫大家搬走。可乡亲们不明白原因。都不肯般,海力布只好将事情的真相告诉大家。他刚说完。就变成了石头。

  大家见了。都十分后悔。于是听了海力布的话。都搬走了。他们走到半路的时候。大山就崩塌了。洪水淹没了大地。人们之后都世世代代都记念。

  作文梗概(91):

  我有一个同学,她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是从一年级认识的,她最初给我的印象是胖乎乎的。可是,经过这5年我对她的了解,改变了我对她的认识。

  有一天中午,我们吃完午饭后在教室里玩跳皮筋。当我们玩得正高兴的时候,忽然,从窗外传来了小朋友的哭声。我们闻声走过去,看见一个小弟弟坐在草坪上失声痛哭。她连忙走了过去,问:“小弟弟,你怎样了?”小弟弟说:“我没有带钱,不能吃午饭了!”“小弟弟,你别哭了,我帮你买吃的`好吗?”“可是??”“没关系的,走吧!”“嗯!”她给小弟弟买了两个面包,小弟弟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吃完了面包,小弟弟说:“大姐姐,感谢你!”“不用谢,小弟弟,快回教室吧!”“嗯!”小弟弟蹦蹦跳跳的回教室了。

  她—就是田君,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她—爱帮忙人的田君。我为我有田君这个朋友而感到骄傲,我为我有天君这个朋友而感到自豪!

  作文梗概(92):

  孙悟空将阎王殿搅得鸡犬不宁,又把东海龙宫闹得蟹走虾逃。阎王和东海龙王天然不会忍声吞气,善罢甘休。他们将官司打到了玉帝那里。玉帝大发雷霆,要托塔李天王去捉拿孙悟空。旁边的太白金星说,既然这毛猴那么神通广大,不如招他到天庭服务。玉帝于是让太白金星下凡招安。

  太白金星腾云驾雾来到花果山,一着地就被两只猕猴捉住,被抬到了孙悟空跟前。太白金星将玉帝想要孙悟空到天上作官的意思告诉了孙悟空,再加上一番甜言蜜语。孙悟空心动了,就跟着太白金星来到了玉帝面前。孙悟空见了玉帝不肯下跪,玉帝很不高兴,就封了孙悟空做一个养马的弼马温。

  当了弼马温的孙悟空,一向以为自我做了大官,到处惹事生非,被周围的人讥笑了一回。了解到实情后,孙悟空大发雷霆,冲进天宫,赶跑玉帝,将龙椅砸烂,又用如意金箍棒将天柱打断。玉帝火冒三丈,发誓要惩处孙悟空。托塔李天王带着十万天兵天将围攻花果山。一时,花果山硝烟滚滚,杀气腾腾。天兵天将腾云驾雾而来,孙悟空拔出毫毛变成无数小猴,耍枪弄棒之后。双方打得不可开交,好不热闹。

  作文梗概(93):

  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书,让人欢乐。书,让人长大。书是海洋,书是阳光,书是粮食。如果,一个人能在书的海洋里畅游,那样,她必须是一个欢乐达人。我也很爱看书,所以,今日,我想给大家推荐一本我看过的书。这本书是一部讲述长大的小说。它的作者是黄倍佳,书名叫:《飘来的狗儿》。,故事是这样的:在梧桐院的小小天地里,一帮中学教师的小孩和一个邻家女孩狗儿结成玩伴。晚的上天入地,花样百出,⊙﹏⊙,聪明善良的小爱,灵气不服输的狗儿(后自改名为鸽儿).博学迂腐的方明亮,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小妹,高贵的小兔子,调皮的小山和小水。你跟着他们一齐捞小鱼,捉知了,(⊙x⊙)?去中学图书馆规划偷书,看连环画《红楼梦》。在漂亮的芭蕾舞演员面前自渐形秽。你会觉得趣味盎然,欢乐而忧伤。他们都带着各自的体温,气味,笑声,眼泪一步一步地来到你的面前,而后明白什么叫做“幼年”。这是我喜欢的书。

  作文梗概(94):

  海底居住的最美丽的小公主在十五岁生日之际被获准升到海面看世界。

  刚巧发生海难,小人鱼看到一位年轻王子从难船中落水,就要奄奄一息,她奋不顾身,救了王子的命。她却因不属于陆地只得离开。王子醒来时看到的是另一位年轻姑娘,以为是恩人。

  小人鱼爱上了王子,也爱上了人类。她倾听祖母讲述人类那不朽的灵魂后,跑到可怕的海底女巫那里,以自我最宝贵的美妙嗓音换来毒药,喝下去后,就再也不是人鱼,也回不到海底……她的鱼尾变成能轻快地跳舞的双腿模样,每走一步却疼痛钻心。

  王子发现小人鱼有世界上最好的心,但无法忘记他那另一位“救命恩人”。小人鱼失去声音,使真相永沉海底。

  邻国美丽的公主是王子必须结婚的对象。午夜,船上的聚会气氛欢乐,婚礼即将举行。但清晨的第一束阳光将使小人鱼灭亡。

  此刻,人鱼姐姐们带来她们美丽长发换来的女巫的剪刀和消息,“只要用刀刺中王子的心,就能够拥有鱼尾回到海底。”

  小人鱼却把刀抛入浪花,失去了生命,化成泡沫,飞入空中。

  作文梗概(95):

  《好心眼儿巨人》是书名,讲一个好巨人人和一个小姑娘还有九个坏巨人的故事,这个故事要从头开始。

  从前有一个小姑娘,叫索菲。她睡不着,所以被好心眼巨人带走。好心眼巨人每一天捉梦,有女孩的,有男孩的,他把那些梦用小号吹到小孩们的卧室。另外九个坏巨人,专吃人,把人们叫做人豆子。我厌恶他们。

  有一天他又合了一个给王后做的梦,王后做了一个坏梦醒来一看,梦里的小姑娘真的坐在窗台上,好心眼巨人在窗外。王后明白坏巨人之后,让士兵去捉拿坏巨人。最终把他们放在一个大洞里,好心眼巨人把大鼻子瓜让他们吃,再也不给他们吃人了。

  从此以后好心眼巨人和他们生活再一齐,并且王后给好心眼巨人盖了一座楼房,还在边上盖了一个小房子呢,是给索菲的。

  作文梗概(96):

  他是一个匈牙利木材商的儿子,因从小生得呆笨,人们都喊他“木头”,他也确实“笨得像木头”。

  十二岁时,他梦见国王给他颁奖,因为他的作品被诺贝尔看上了。他兴奋地将这个梦告诉了母亲。母亲对他说:“上帝把一个不可能的梦放在谁心中时,就是真心想帮忙他完成!”男孩信以为真,他想:我真是天下最幸运的人!从此,男孩喜欢上了写作。

  “倘若我经得起考验,上帝回来帮忙我的。”他怀着这样的信念开始了写作生涯。可六年过去了,他没等来上帝,却等来了希特勒的部队。他被关进集中营,受尽了痛苦。在那里,数百万人失去了生命,他却靠着坚强的信念活了下来。

  当他最终走出集中营时,立刻满怀欣喜地开始了文学创作。《无法选择的命运》、《退稿》……一部部小说相继出版,经他苦难的磨砺更显意义。

  就在他不再关心上帝是否会帮忙他时,瑞典皇家文学院宣布:把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匈牙利作家凯尔泰斯·伊姆雷。他听到后大吃一惊,因为这正是他的名称!他真的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梦想皆有神助!有了梦想,便往成功的路上迈出了第一步。而梦想的实现需要实践与勤奋,仅有这样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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